机构名称: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刘 勃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夏)
8:00—12:00、14:30—17:30(冬)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8]33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邵阳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邵阳市大祥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区政府办公室职责调整:
1.划出民族宗教事务工作职责到区委统战部;
2.划出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到区应急管理局;
3.划出法制工作职责到区司法局;
4.划出移民工作职责到区水利局;
5.划出电子政务信息工作职责到区行政审批局;
6.划入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职责。第四条区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办理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事项。
(二)围绕区政府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带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预案和依据。
(三)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承担《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公报》组稿、编辑、发行工作。
(四)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提出加强全区金融行业服务、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推动落实国家金融业调查统计政策,组织开展地方金融信息统计、综合分析,牵头组织全区金融改革发展稳定重要课题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金融安全区创建,推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组织推进全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组织协调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整顿和规范全区金融市场秩序;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五)研究、审核区直(辖)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的请示、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以区政府名义向市政府请示报告工作的归口、把关工作,负责统筹、指导、督促全区行政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区政府及上级报送信息,反映有关动态。
(八)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九)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归口审核。
(十)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统筹协调区政府机关大院行政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府主要领导外出公务活动的联络服务。
(十二)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区直(辖)各单位和乡镇、街道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五条区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组
负责起草、修改、送审、印制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的各类公文;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处理的业务指导;负责区政府全会、常务会议的议题收集和记录、整理工作;负责对来区政府联系工作的上下级政府、各部门领导的接待和联络工作;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单位向政府的报告、请示的呈办工作;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和处理工作;安排和检查值班,适时更换机关作息时间表;负责区政领导的有关服务工作。
(二)督查室
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重要决定、决策、决议贯彻落实的督查和情况综合;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交办事项以及会议决定的督办及落实情况反馈;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区长信箱”的办理回复工作。
(三)机要组
负责上级文件的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答复、归档、保管、销毁,有关机要参考资料的征订及机要文件的查阅、使用工作;负责文电收发运转、文电保密、机要通信工作;负责档案和印鉴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内网的运行管理工作。
(四)综合信息组
负责收集、研究和综合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信息,抓好本区经济社会发展难点、热点及其他敏感问题的调研,及时撰写经济形势分析、调研报告,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负责起草区政府工作报告、经济工作报告和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重要汇报材料以及重要综合材料;收集整理上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综合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的新情况、新典型、新动态;初审政府部门向区人大例会汇报材料;参与起草区政府重要文件;负责向市政府、市政府办上报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综合调研和政务信息工作的业务指导。
(五)建议提案办理组
负责办理区政府承接的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办与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及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协助区政府领导办理区人大议案和区政协建议案;做好区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视察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来访的登记、接待转办或承办工作;组织对区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目标管理和考核。
(六)金融工作组
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金融、保险等工作的决定和工作部署,协助有关监管部门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协调与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协调涉及全区金融领域的重大问题,配合组织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七)行政事务组(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
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财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固定资产、水电、卫生、安保及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各类物品的采购、登记及发放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承办的各种会议的经费预算、结算工作;负责区政府全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和其他涉及全区性政府系统重要会议(含视频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及归口单位的政治教育、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劳动工资、保险福利、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及归口单位的规章制度建设、岗位责任制和考核考评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及归口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八)区政府总值班室
收集和综合重要政务信息、紧急信息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领导,并负责省、市、区领导对紧急信息批示的落实;负责区政府机关总值班工作;负责政府系统领导干部的报告事项;负责外地来函处理;承担区委总值班室等单位的相关通知的收发任务;协助其他组室承办的重大会议通知发放工作。
第六条 区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5名(不含区级领导编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8名(副科级),督查专员1名(兼任督查室主任)。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第七条 区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
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办理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事项。
(二)围绕区政府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带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预案和依据。
(三)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承担《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公报》组稿、编辑、发行工作。
(四)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提出加强全区金融行业服务、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推动落实国家金融业调查统计政策,组织开展地方金融信息统计、综合分析,牵头组织全区金融改革发展稳定重要课题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金融安全区创建,推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组织推进全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组织协调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整顿和规范全区金融市场秩序;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五)研究、审核区直(辖)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的请示、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以区政府名义向市政府请示报告工作的归口、把关工作,负责统筹、指导、督促全区行政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区政府及上级报送信息,反映有关动态。
(八)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九)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归口审核。
(十)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统筹协调区政府机关大院行政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府主要领导外出公务活动的联络服务。
(十二)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区直(辖)各单位和乡镇、街道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