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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机构信息

机构概括:

机构名称:邵阳市大祥区自然资源局

机构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  罗杰夫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夏)、8:00—12:00、14:30—17:30(冬)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8〕33号)和《中共湖南省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邵阳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2号),制定本规定。邵阳市大祥区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区自然资源局)是大祥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区林业局牌子),为正科级。区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 委、区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区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调研、机要、档案、统计、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合治理、后勤接待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

工青妇、关心下一代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

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社保、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定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定,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二)法规信息综合股(档案信息股、测绘股、政务服务办公室)。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协调专家咨询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工作;指导和监督依法行政,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普法教育培训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牵头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政务窗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和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执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承担全域土地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四)国土空间规划股(自然资源规划监管股)。组织编制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宏观调控;实施全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组织建设项目用地初(预)审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空间开发边界外个人建房项目建设与村民建房、选址定点、详细规划、建筑方案的资料收集;指导乡镇规划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和村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供后动态监测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承担对山体水体保护区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的规划管制工作;负责经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施工中山体水体保护情况的监督。

(五)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编制辖区 城市开发边界线范围外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 开发边界线范围外个人建房相关工作;拟订辖区城市开发边界线 范围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 评估、核算、统计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承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和考核工作。

(六)自然资源权籍调查监测和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地质勘查矿业权管理股)。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 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开展不动产确权、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组织全区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更新、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地籍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承担地类认定、地类变更工作;定期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编制全区地质勘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调处地质勘查争议纠纷;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组织和参与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区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和地质资料汇编管理;负责矿山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工作,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负责矿产资源秩序的治理整顿,查处非法采矿活动,依法调处重大采矿权属争议纠纷;负责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承办矿业权管理和保护日常工作。

(七)林业股(森林防火股)。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根据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承办林业行政许可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综合管理林业等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石漠化防治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全区退耕还林工作;承担林木种子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组织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指导开展森林防火等相关工作。

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履行全区城市开发边界线范围外的全民所有土地、 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

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评价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城市开发边界线以外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履行城市开发边界线范围外的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健全自然资源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确权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区城市开发边界线范围外的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根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自然资源评价考核和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五)协助建立市级空间规划体系。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 度,配合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协助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配合市级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全区乡村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研究拟订乡村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城市开发边界线范围外土地等村庄规划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六)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全域土地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执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措施,并提出区级所有备选项目。

(七)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八)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工作和联系全区地勘单位;编制全区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 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一)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落实和管理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贯彻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信用,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负责测量标志保护;监督实施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

(十二)根据区委授权,对乡镇、街道以及区直相关部门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监督执法工作;查处城市开发边界线范围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三)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林业相关的政策、法规、规章。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区级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的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石漠化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  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组织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

指导开展森林防火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739-5317339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大祥区西湖路474号国土大厦
交通方式8,6,12路公交
主办单位: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4305030003 政府值班电话:0739-5322208 备案许可证号:湘ICP备18015654号-1
纪委投诉电话:12388 湘公网安备 43050302000160号
主办单位: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