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邵阳市大祥区司法局
机构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 向桂祥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夏)、8:00—12:00、14:30—17:30(冬)
大祥区司法局是1997年全市区划调整以来设立的县级司法行政机构,是大祥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全面依法治区、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等职能,具体负责指导人民参与促进法治、普法与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律师、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法律援助等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会务、文电、档案、信息、安全、保密、综治、信访维稳、新闻宣传、网站建设、网络安全、绩效考核评估、建议提案办理、文明创建、考勤、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局系统和司法行政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系统统战工作,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负责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社区矫正股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四)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组织、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组织、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基层法律工作者资格审批、注册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审批和年检的审核工作。
(五)律师工作股
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区法律顾问团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复议事项的受理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核发管理行政执法证件。
(七)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服务法律顾问股
负责对全区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管理;负责指导全区公共法律服务指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八)政工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司法行政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4.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所;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5.对符合法定条件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6.指导管理全区律师工作。
7.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8.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区委政法委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