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邵阳市大祥区翠园街道
机构负责人:党工委书记 曾红雨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夏)、8:00—12:00、14:30—17:30(冬)
名称来历:因境域有翠园小区而得名。
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11°28′25″~111°29′38″,北纬27°13′22″~27°13′58″。地处大祥城区东南角,东与双清区东风路街道隔邵水相望,南与火车南站街道接壤,西与百春园街道相连,北与红旗路、中心路街道毗邻。办事处驻李子园社区戴家路,距区政府驻地3千米,电话区号0739,邮政编码 422000。
政区沿革:1947年,属邵阳县安远乡。1949年10月,解放。1950年6月,属祭旗坡乡。1951年3月,属邵阳市郊区祭旗坡乡。1952年2月,属马蹄塘乡。1956年6月,祭旗坡、板铺、马鞍、乌鸦乡合并为邵阳市城南乡,由市委农村工作部直管。1958年10月,檀江、面铺、庙山乡(一部分)并入城南乡组建城南人民公社。1960年4月,属红旗城市人民公社。1961年3月,属城西公社。1977年12月,设立邵阳市东区、西区、桥头区和郊区,属西区和 郊区。1979年10月,属西区红卫街道和郊区城西公社。1981年11月,城西公社的戴家坪大队部分划入红卫街道新成立的李子园居委会。1982年1月,红卫街道更名为中心路街道。1994年9月,属西区新建的城南街道,辖原中心路街道的三八亭、李子园、拦河坝、师专院、戴家坪、翠园和原红旗路街道的沙子坡及新设的三里桥8个居委会。1997年8月,撤销邵阳市西区、东区、郊区,调整设立邵阳市大祥区、双清区、北塔区,属大祥区。1997年12月,城南街道更名为翠园街道。2002年7月,8个居委会合并成立5个社区;三里桥居委会并入沙子坡居委会成立沙子坡社区,戴家坪、师专院居委会并入拦河坝居委会成立拦河坝社区,三八亭、李子园、翠园居委会依次更名为三八亭、李子园、翠园社区。2016年7月,城南街道戴家社区并入翠园街道。2020年,沙子坡社区更名为南沙子坡社区。
政区划分:辖李子园、三八亭、拦河坝、翠园、南沙子坡、戴家6个社区,下设105个居民小组。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街道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承担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等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街道机关、各社区相关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负责“两代表一委员”的相关工作;负责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辖区内文化讲座、展览等活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组织辖区内群众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引导群众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紧扣城乡基层治理,聚焦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承担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城乡发展、道路交通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产业发展、民营企业、招商引资、推进科技普及工作;负责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工作;负责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水利、移民开发等工作;负责指导动物检疫防疫工作;承担居民负担监督管理、国有、集体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与社区财务管理指导、居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和管理;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社会救助、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文体、教育、慈善、民族宗教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相关监督管理和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协调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平安法治、维护社会稳定、群众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人民来信来访、综治维稳、司法、人民调解、治安联防等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安全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打非治违、禁毒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如火灾、洪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财政所不计入街道内设机构限额,为正股级,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预算编制管理、街道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和街道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以及街道单位财务管理等工作。 依法依章程依规定设置纪检监察、人大、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 大祥区翠园街道设置1个执法机构:翠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翠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授权,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主要负责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 设置以下正股级事业单位: (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社会事业公共服务。负责宣传贯彻相关政策方针;负责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负责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等便民服务事项;负责便民服务窗口的日常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为群众文化生活提供服务;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协助管理文化市场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自然资源和城镇建设事务中心。负责街道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社区(小区)建设规划编制的前期事务性工作;负责城镇建设管理、自建房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居民住宅、集体企业、城市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和建设的审核报批前期事务性工作;负责城镇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督促街道城镇各项基础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管等事务性工作;参与调处各类土地等权属矛盾纠纷工作;负责各类用地行为、建设行为的日常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负贵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等事务性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生态事务中心。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巡查、检查、监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环保督察交办和其他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城镇人居环境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城镇面源污染治理及垃圾禁烧与综合利用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黑臭水体治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信访问题的调查处理,协助处置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环境舆情事件;统一培训、指导辖区内的社区环保网格员;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退役军人服务站。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协助做好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工作;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收集退役军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上报;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退役军人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街道党工委是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法行使国家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社区工作。
(二)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增加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推进政务、居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如强自然资源管理、城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效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民生事业,强化公共服务。搞好公共设施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制订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加强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居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八)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