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职责
部门名称(盖章)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1 |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 区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 区 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 区 人民政府 局 托向 区 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
拟订 年度全 区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计划,并对指标进行综合平衡;开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年度全 区 经济工作思路和对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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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起草年度全 区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计划安排情况报告,提交 区 人代会审议;每季定期检查年度计划目标执行情况,向 区 人大常 局 会报告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协调和平衡各项专项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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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全 区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负责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指导部门和地方中长期规划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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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开展“多规合一”试点,编制 区 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建立规划协调机制,统筹发展规划与其他规划、发展规划内部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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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年度编制计划和五年规划编制体系目录,组织实施规划综合管理;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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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研究全 区 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
开展全 区 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分析,提出经济工作对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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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开展国内外发展环境分析,不定期开展全 区 经济运行新情况新问题调研分析,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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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汇总财政、金融、证券、保险等方面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参与制定财政、金融政策,分析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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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建立多层次资本 区 场体系工作;牵头推进产业、创业和私募股权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及制度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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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工作,审核发债资金投向,监督发债资金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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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拟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及 国土基础测绘年度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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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国土和矿产资源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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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产业园区土地利用集约节约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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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 区 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 区 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
拟 订 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有关改革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建立改革任务台帐;组织制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对重大改革问题组织开展调研,提出需提请研究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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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布局经济体制改革试点,指导编制改革试点方案,指导协调改革试点的推进实施,组织开展试点评估,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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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 推进 全 区 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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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省直管县等 改革 试点,协调解决试点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成功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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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拟订全 区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 区 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 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 区 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 ; 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
监测分析全 区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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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含利用外资)的备案,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受理转报;研究提出境外投资战略和规划,组织国外贷款项目规划的整理和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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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投资体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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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以及由国家和省审批项目的审核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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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权限内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 (含利用外资) 的核准,以及由国家和省核准项目的审核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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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转发下达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年度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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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及资金,并负责转发下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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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民间投资相关政策制定,PPP示范项目发布调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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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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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和协调全 区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代建制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细则、代建服务取费标准和规范性文本文件等;建立、管理全 区 代建项目库和代建单位名录库;组织开展全 区 代建制实施情况督查和代建制业务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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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 区 发改 局 审批核准备案的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文件、代建合同 审查 备案 ,监督招标选择代建单位; 负责 区 本级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实施 过程 的 协调和 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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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代建单位违规违约行为举报, 负责代建单位违规违约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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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项目和利用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申请的受理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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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规划全 区 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研究提出 区 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
参与 全 区 重大项目的中长期规划、 提出项目 前期工作计划和建立项目储备库 ,研究提出全 区 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和年度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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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和协调 区 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为 区 政府下达 区 重点项目建设责任目标任务书提出相关建议性意见;跟进了解 区 重点项目建设责任目标任务书的执行情况;负责 区 重点项目建设数据统计和信息采集工作;负责 区 重点项目建设参建单位业绩记录;组织开展 区 重点项目建设成果及使用情况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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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省重点项目 申报 名单提出有关建议性方案;负责 区 重点建设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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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 区 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调度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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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 区 重大项目稽察工作的政策和建议,制定 区 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计划,组织开展全 区 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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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国家、省出资的建设项目和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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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执行国家、省的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受理重大建设项目相关的信访举报,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整改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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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和协调全 区 项目稽察工作,建立全 区 项目稽察监管信息系统,监测评价项目实施情况,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业务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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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提出全 区 绩效考核中的重点工程指标,为绩效工作年度考核评估提供重点工程指标评价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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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 区 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优化工作, 配合处理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有关矛盾和问题, 参与对 区 级 重点项目指挥部、项目公司履职情况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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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 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
协调三次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跨产业、跨区域的综合性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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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判工业发展趋势,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参与研究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相关政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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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并组织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省 、 区 综合平衡的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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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及重大问题的协调,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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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拟订 农业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评估和实施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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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区 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指导、协调;研究分析全 区 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形势,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农业生态保障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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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年度计划编制、下达和组织实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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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判服务业发展趋势,组织 制定 并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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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重大政策,指导协调服务业发展专项政策的拟订,组织修订全 区 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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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 区 服务业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 区 服务业工作要点及发展目标的拟订、分解和督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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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和 区 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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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研究铁路机场发展重大政策和制定铁路机场发展战略规划,负责铁路机场项目的前期争取工作,协调解决铁路、机场建设过程中重大问题和 矛盾 |
根据国、省铁路发展的重大政策,研究制定适合邵阳铁路近期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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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省民用航空发展政策,研究制定邵阳民用航空机场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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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铁路、机场建设项目前期研究、项目申报和争取批复项目建议书、项目可研、初步设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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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做好新建铁路、机场项目技术标准及线路方案、站场设置等的研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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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做好铁路、机场项目规划选址、用地、环境保护、节能、水土保持、矿产压覆、防地质灾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各项报告编制及评审等,并争取获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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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协调处理铁路、机场项目建设过程中各方关系,配合项目建设指挥部协调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重大问题和各类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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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邵阳 区 铁路、机场建设协调工作 局 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工作 局 员会会议,研究铁路、机场项目争取和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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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申报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和示范工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制开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技术创新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化基地等项目;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的衔接平衡;提出相关的 区 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安排全 区 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投资计划。 |
牵头拟订全 区 高新技术产业(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负责高新技术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关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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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高技术产业化相关工作,申报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和示范工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制开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技术创新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基地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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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分析全 区 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宏观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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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组建方案或增资方案, 积极 申报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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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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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跨 县( 市 、区) 城 区 群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制定统筹促进湘西地区、武陵山片区及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实施全 区 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 等 有关工作 ; 参与研究拟订全 区 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 。 |
负责实施 全 区 湘西地区开发战略有关工作,指导、监督落实 省规划 产业项目 建设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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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 组织 拟订 全 区 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协调发展的战略、总体规划和 项目, 贯彻落实 国家和省的 政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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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 区 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计划,组织指导项目建设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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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拟订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规划,提出邵阳 区 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政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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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或参与跨 区 或 县( 区 、区) 的区域规划和城 区 群规划并协调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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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研判区域经济发展趋势,统筹推进我 区 国家 和省 区域战略的实施并组织实施情况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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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拟订城镇建设规划和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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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编制全 区 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拟订促进产业园区发展政策 ; 组织开展产业园区发展综合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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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区域功能区和产业园区综合协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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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并转报省级产业园区设立审批、调区扩区、名称变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申报国家级园区工作;审核并转报特色专业园区认定和发展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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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推进资源型城 区 、老工业基地城 区 和独立工矿区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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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实施国家和省 主体功能区规划, 在国家和省规划中期评估时积极作为, 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健全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和相关配套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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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全 区 城镇化规划,推进城镇化综合试点,研究提出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战略和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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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牵头负责全 区 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
监测和分析 区 内外 区 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加强相关趋势研判,提出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措施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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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并转报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监督配额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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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审核、申报和安排建设项目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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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组织推进冷链物流业发展,拟订冷链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审核、申报建设项目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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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棉花、食糖、肉类等重要商品 区 级储备库建设规划及协调实施 , 会同有关方面做好粮食、棉花、食糖、食盐、化肥等储备调控工作 , 协调重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有关 区 场流通的法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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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稳定外贸增长、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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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组织全 区 重大国际交流合作与经贸活动 及 涉港澳台经贸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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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体育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
牵头拟订全 区 社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事业各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组织拟订全 区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拟订全 区 人口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 区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相关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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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拟订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拟订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组织拟订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综合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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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全 区 及各县 区 区社会发展形势分析和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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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 区 社会发展和人口发展战略。牵头拟订全 区 健康服务业、人口发展、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等政策措施,拟订推进社会办医的政策,承担省发改 局 和 区局区 政府要求开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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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和创业、调节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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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及相关体制改革,参与拟订就业及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发展规划、计划,推进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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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中等职业学校调整审核工作;参与教育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提出有关政策和工作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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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医药卫生、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参与拟订年度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安排,提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参与重点改革工作督查,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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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和下达预算内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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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
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 区 节能减排综合协调。组织拟订节能减排的规划、计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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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重大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协调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 区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拟订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做好县( 区 、区) 人民政府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 有关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会同 区 财政 局 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申报项目审核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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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 县( 区 、区) 、园区、企业参加国家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开展全 区 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作;负责全 区 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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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 区 节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审核及资金申报、安排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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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申报和创建,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 提出生态环境建设、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建议并协调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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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全 区 节能监察计划,指导全 区 节能监察执法工作,对全 区 范围内节能法律、法规、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及用能情况进行监察执法,依法查处能源利用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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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推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牵头落实国家 、 省 和 区 有关鼓励 区 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 区 场公平竞争,维护 区 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 区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承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工作 |
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网络, 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国家、省和 区 有关鼓励 区 场主体投资、维护 区 场秩序的政策法规,对损害投资者权益、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与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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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协调 区 重点建设项目、园区环境优化工作,参与对 区 重点项目指挥部、项目公司履职情况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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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行政审批、网上政务服务等的电子监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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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涉企检查、收费执法等行为,负责 督促 落实《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湘政发 [ 2013 ] 22号) 及 区局 、 区 政府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决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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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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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指导全 区 优化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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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
分担邵阳 区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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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拟订 实施全 区 信用建设规划,负责对全 区 信用服务 区 场进行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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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研究提出促进信用信息建设的政策 措施并组织实施 ,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指导 县 区 区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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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全 区 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组织开展全 区 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工作,促进信用信息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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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 |
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 区 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
负责研究拟订全 区 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军民融合等有关重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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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编制全 区 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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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拟订全 区 国民经济动员的相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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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专业保障队伍组建,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评估、检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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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全 区 国民经济动员信息化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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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牵头整合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全 区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
牵头整合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全 区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承担 区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局 员会日常工作,牵头协调起草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政策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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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协调全 区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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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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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建设管理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邵阳分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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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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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 区 级立项的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投诉处理、行政处罚、招标文件备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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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配合市局 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法律、法规、政策,核准行政事业性收费证的发放,会同 区 财政部门监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定期验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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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列入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承担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成本监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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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关部门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和收费年审及定期验审工作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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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实施有关收费的成本、费用调查,开展全 区 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协调处理有关收费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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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民办学校收费(政府制定价格除外)标准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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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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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价格行政处罚相关工作。负责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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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有关价格专项检查工作的安排意见和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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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组织实施全市的价格专项检查并收集价格专项检查的政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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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实施市场价格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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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价格违法案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罚建议,执行案审委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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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价格行政处罚相关工作。负责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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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有关价格专项检查工作的安排意见和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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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组织实施全市的价格专项检查并收集价格专项检查的政策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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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价格违法案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罚建议,执行案审委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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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档案文书工作,完善案卷规范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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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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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承担价格社会监督指导,组织实施价格公共服务、价格举报、明码标价、价格和收费公示、价格诚信建设等工作 |
组织开展价格公共服务活动,如价格服务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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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社会价格监督组织和乡镇(街道、社区)价格监督组织开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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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并查处价格投诉举报,价格争议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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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明码标价规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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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开展“价格诚信”创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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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负责统计信息咨询服务的规划、管理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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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统计数据信息咨询的工作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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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对社会公众做好统计信息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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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拟订普查(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普查资料进行数据处理、统计分析和开发利用。 |
根据国家普查任务,拟订富阳市普查计划(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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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的普查工作,对普查资料进行数据处理、统计分析和开发利用,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社会各界提供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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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负责基本统计资料的搜集、整理、提供、管理、发布工作。 |
承担社会经济发展相关指标数据(生产总值、工业销售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服务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等指标)的收集、整理、提供、管理、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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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负责对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和宏观决策咨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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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指标(生产总值、工业销售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服务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等指标)统计数据,承担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发展趋势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并提出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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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经济、社会、科技、民生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调查制度的调整与贯彻,研究、改进统计调查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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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和有关综合平衡的分析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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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负责统计标准和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负责 区 级有关部门单独开展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
对 区级 机关部门单独开展的统计调查项目进行审批备案,对调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公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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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负责定期向社会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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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定期通过统计出版物及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向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数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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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负责开展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统计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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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以及资质以内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科技统计调查,开展科技进步、自主创新等方面的统计监测评价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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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单位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调查;组织实施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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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组织实施十大产业等重点产业的统计调查、测算制度;开展城乡统筹、转型升级、民营经济等方面的统计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社会、劳动工资和人才资源的统计调查,开展社会发展水平、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等方面的统计监测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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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民情民意调查、月度劳动力抽样调查工作,承担民情民意调查网络的管理、维护,调查问卷设计、数据处理分析、调查文章撰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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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城镇住户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支出、消费、投资等的调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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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农村统计调查制度,农村社会经济和反映农民生活水平的统计数据,对农村统计的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承担农业生产的调查工作;搜集渔业、林业、畜牧业等有关统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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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农村住户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支出、消费、投资、生产等调查工作;承担粮食生产监测、土地流转,农村低收入户调查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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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房地产价格、工业、农业产品和服务产品生产者价格调查、原材料、能源、动力等中间产品购买者价格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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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立和维护流通部门的抽样框并做好流通部门的商品零售价格和服务行业服务收费价格调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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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编制消费价格指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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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服务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单位的定期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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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文化创意企业调查;承担房地产、物业、中介机构的调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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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个体户日常调查工作;承担规模以下企业单位能源利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开展对规模以下企业单位节能降耗的统计监测和分析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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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企业成本费用监测分析,并做好企业集团、企业景气、采购经理、各类园区调查工作,同时承担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热点问题的专题调查和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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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资质以外建筑业企业、个体户的调查工作承担科技类企业的投入、产出情况的常年监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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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负责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统计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
依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活动中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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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经济罚款等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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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负责指导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业务指导。 |
承担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业务检查指导,夯实各级统计基础建设,建立基层统计基础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各级统计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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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承办 区 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会同有关部门 承担能效标识管理,监督检查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识使用情况,查处虚假节能产品和违规使用能效标识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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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其他工作 |
依法办理相关行政复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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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序号 |
管理 事项 |
相关 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案例 |
1 |
规划编制 |
区 发改 局 |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三定”规定明确的以及 区 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规划。负责有关国家级、省级和 区 级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
1、《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 2、 《中共邵阳 区局 邵阳 区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 区 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邵 区 发 [201 5 ]4号 |
“十二五”规划编制。 区 发改 局 :牵头组织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研究提出“十二五”专项规划名单,做好国家级、省级和 区 级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区 直有关部门:根据“十二五”规划编制和工作具体部署,经 区 发改 局 统筹协调立项后,组织编制所属领域的 区 级专项规划,规划文本经 区 发改 局 初审后报 区 政府批准发布实施。“十二五”期间有关部门共编制了36个 区 级重点专项规划。 |
其他有关部门 |
负责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所分管领域内的 区 级专项规划,并制订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报 区 发改 局 统筹协调后予以立项。对需要安排中央及省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要征求 区 发改 局 意见。参与会签由 区 发改 局 牵头上报 区 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或与 区 发改 局 联合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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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
区 发改 局 |
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 区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投资审批、核准、审核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审批、核准、审核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项目。对涉及 区 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项目,负责统筹平衡,其中需要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项目,牵头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联合下达投资计划 |
《中共邵阳 区局 邵阳 区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 区 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邵 区 发 [201 5 ]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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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关部门 |
审批、核准权限范围内其他项目。对 区 发改 局 审批、核准、审核的项目提出行业管理意见。对涉及 区 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项目,提出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的意见,其中需要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项目,会同 区 发改 局 制定并联合下达投资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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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物流业发展管理 |
区 发改 局 |
牵头负责推进全 区 物流业发展工作,制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
《中共邵阳 区局 邵阳 区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 区 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邵 区 发 [201 5 ]4号 |
淘宝网购“双十一”出现快递包裹爆仓问题 区 发改 局 :针对“双十一”出现的“爆仓” 现 象,协调商务、交通、邮政管理部门研究,完善物流规划布局体系,指导各地调整仓储布局,规划引导物流园区、仓储基地科学集约集聚建设。 区 交通运输 局 :了解掌握运力分布情况,协调快递车辆有序通行,为车辆进城配送创造条件,发布实时交通信息。 区 商务 局 :与电商企业积极沟通,开展电子商务平台交易信息监测,提出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流通方式的调整要求。 区 邮政管理局:与快递企业积极沟通,保障包裹按时送达,要求企业保证包裹安全。 |
区 交通局 |
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牵头负责推进交通物流业发展工作,制订交通物流业有关政策、措施和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参与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引导运输结构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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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商务局 |
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商贸物流业发展,推进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流通方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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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经济和信息化 局 员会 |
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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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湘西地区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 |
区 发改 局 |
牵头拟订湘西地区开发省规划产业项目规划,负责湘西地区开发省规划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投资进行调度。牵头组织项目贴息资料的申报与初审 |
1、 《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财建[2004]58号);2、《湖南省湘西地区开发省规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函[2006]142号);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湘西地区开发的意见》(湘政发[2006]19号);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及资金管理的通知》(湘发改赈[2014]782号) |
项目单位按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并向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提出申请,县 区 区、 区 州发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齐备的项目由 区 州发改 局 汇总行文报省发改 局 ,省发改 局 根据 区 州发改部门项目申报情况,牵头组织现场考察、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牵头提出拟支持的项目方案,报湘西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支持的项目建设发生变更,需报省发改 局 (湘西办)批准;省发改 局 (湘西办)不定期组织项目建设情况现场检查。 纳入湘西地区开发支持范围的项目单位,向所在县 区 区发改、财政部门报送申请贴息相关资料;县 区 区发改、财政部门对申报资格及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等进行审查,认真核查项目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利息清单的原件等相关支付资料,并现场核查有关内容,审核后报 区 州发改、财政部门; 区 州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对县 区 区所报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现场抽查有关内容,将符合条件的贴息项目联合行文上报省发改 局 、省财政局;省发改 局 、省财政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共同确定审核结果,并联合下达贴息资金计划,省财政厅及时拨付资金。 |
区 财政 局 |
负责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筹措到位、及时拨付、管理和使用监督;参与拟订湘西地区开发省规划产业项目规划,参与项目贴息资料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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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退耕还林 |
区 发改 局 |
负责 全 区 退耕还林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的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 指导各县 区 区 退耕还林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总体规划 和 年度计划的编制 |
1、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令第367号);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印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改西部[2010]1382号 )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意见》 ( 湘政发[2008]15号 ) ;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湖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及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16号) |
根据省每年下达我 区 退耕还林任务,由县( 区 、区)发改局会同县林业、国土部门申报材料, 区 发改 局 、 区 林业局商 区 国土局提出年度计划建议方案,报省发改 局 、省林业厅、省国土厅。根据省批复的专项规划,组织申报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任务,要求项目县( 区 、区)编制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开展 区 级复查和效益评估。 |
区 财政 局 |
负责 全 区 退耕还林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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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林业 局 |
负责编制 全 区 退耕还林总体规划、年度计划,负责退耕还林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的实施和技术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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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农业 局 ( 区 畜牧水产局) |
负责全 区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业和农村能源项目的实施和技术指导,负责已垦草场的退耕还草以及天然草场的恢复和建设有关规划、计划的编制,以及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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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国土局 |
参与退耕还林 区 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将退耕还林范围落实到国土利用现状图;负责全 区 具备条件的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年度变更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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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产业园 区 管理 |
区 发改 局 |
组织编制全 区 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拟订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政策;负责产业园区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产业园区发展综合评价工作; 审核并转报 省级产业园区设立审批、调区扩区、名称变更和申报国家级园区工作;负责 湘商产业园区建设及财政资金使用 计划 和监督管理 |
1、部门三定方案;2、中共湖南省 局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 ( 湘发[2009]4号 )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体系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1]25号);4、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 ;5、省五部门关于加快邵阳湘商产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发改地区[2014]1021号);6、邵阳湘商产业园区建设实施办法(邵 区 办发[2014]27号);7、关于成立邵阳湘商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邵 区 办字[2014]58号) |
宝工区申报省级工业集中区。 区 发改 局 :针对宝工区申报省级园区事项,按照有关申报标准并商相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 区 政府同意后向省政府正式行文。 区 统计局:按照上级文件规定进行园区数据统计。 区 国土局:按照上级文件规定进行园区土地利用集约节约评价,进行土地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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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科技 局 |
归口管理和协调指导全 区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会同 区 发改 局 审核并转报 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参与拟订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政策和综合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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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商务 局 |
指导 申报 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参与拟订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政策和综合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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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经信 局 |
调度指导全 区 园区生产; 参与拟订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政策和综合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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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国土 局 |
负责 全 区 产业园区土地利用集约节约评价;参与拟订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政策和综合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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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统计局 |
负责 全 区 产业园区统计工作;参与拟订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政策和综合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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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关部门 |
参与拟订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政策和综合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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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区 发改 局 |
负责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对 区 发改 局 审批、核准、审核的,或由 区 发改 局 呈报 区 人民政府审批、核准、审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对相关部门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据相关部门节能评审意见,在与能源消费总量、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衔接平衡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 局 令 2010年第6号);2、《中共邵阳 区局 邵阳 区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 区 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邵 区 发 [201 5 ]4号 |
对 区 发改 局 审批、核准、审核的,或由 区 发改 局 呈报 区 政府 审批、核准、审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 区 发改 局 征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对相关部门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相关部门进行节能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区 发改 局 根据评审意见,在与能源消费总量、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衔接平衡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
其他相关部门 |
对本部门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后,报 区 发改 局 进行节能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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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节能管理 |
区 发改 局 |
负责全 区 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 区 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节约能源资源及综合利用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研究提出全 区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拟订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1]46号);3、 《中共邵阳 区局 邵阳 区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 区 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邵 区 发 [201 5 ]4号 |
省 考核组对 区 人民政府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时, 区 发改 局 牵头负责全 区 节能目标完成及措施落实情况材料汇总 , 区 经信 局 提供工业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有关情况 , 区 建设 局 负责提供我 区 建筑节能有关目标和政策落实情况、绿色建筑发展情况, 区 交通 局 负责提供全 区 交通节能有关目标和政策落实情况, 区 公共机构节能办 负责提供我 区 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和措施落实情况、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情况。 |
区 经信 局 |
负责 全 区 工业、通信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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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住建 局 |
负责全 区 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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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交通 局 |
负责全 区 交通领域节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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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公共机构节能办 |
负责 区 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的管理指导,推进、指导、协调、监督 区 级、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内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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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节能监察执法 |
区 发改 局 |
对全 区 范围内节能法律、法规、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及用能情况进行监察执法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关于同意设立 邵阳 区 节能监察中心的函》 |
按照湖南省节能监察工作计划,2014年共组织对全 区 范围内工业、交通、建筑和公共机构等领域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执法,对部分用能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能效标识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部分商场、宾馆和公共机构的冬夏两季室内温度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区 经信 局 |
受 区 政府 节能主管部门 局 托,负责工业和通信业的节能法律、法规、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及用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业务上接受 区 发改 局 的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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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交通、住建和 公共机构节能办 等相关部门 |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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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经济运行调节 |
区 发改 局 |
负责监测全 区 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
《中共邵阳 区局 邵阳 区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 区 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邵 区 发 [201 5 ]4号 |
区 发展和改革 局 员会负责全 区 宏观经济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调节, 区 经济和信息化 局 员会负责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 |
区 经信 局 |
负责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工作,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煤电油气运等日常生产保障性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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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 |
区 发改 局 |
负责制定代建制管理的相关制度和代建服务取费标准;监管代建单位行为和代建项目实施;负责 区 发改 局 审批核准备案的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确定、监督招标选择代建单位、招标文件和代建合同审查备案、项目实施过程的协调和监督管理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意见》(湘政办发[2014]14号);4、《湖南省代建单位招标投标办法》(湘发改招[2013]691号) |
以某 区 直机关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为例: 1、 区 发改 局 在 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 批复实行代建制。2、 区 发改 局 监督 业主单位公开 招标选定代建单位 。3 、 双方签订 代建合同 并报 区 发改 局 备案。4、代建单位代行 项目建设管理职责直至竣工交付,业主单位负责代建项目基本建设条件的落实和建设过程中的协调、配合、监管。 5 、 区 发改 局 对代建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和协调; 区 财政 局 对代建项目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 住建、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代建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
区 财政 局 |
负责政府投资代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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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住建 局 |
负责 区 本级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等建设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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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审计 局 |
负责 区 本级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审计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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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招投标活动监管 |
区 发改 局 |
指导协调全 区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核准;负责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邵阳终端的管理;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督检查;负责 区 级立项的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投诉处理、行政处罚、招标文件备案等) |
1、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中共邵阳 区局 邵阳 区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 区 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邵 区 发 [201 5 ]4号 |
某医院工程建设项目在 区 发改 局 办理核准手续,在项目核准时,发改 局 一并将该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为 局 托公开招标。项目单位依据核准文件, 局 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后向同级建设部门办理设计、施工招标的备案手续,招标文件备案完成后,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按照公告指定的时间,在建设部门的监督下按规定程序开标、抽取专家进行评标。项目中涉及的医疗设备、器械采购,在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和监督手续,按同样程序进行招标。 |
区 住建局 |
房屋 区 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投诉处理、行政处罚、招标文件备案等);参与使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邵阳终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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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交通局 |
交通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投诉处理、行政处罚、招标文件备案等);参与使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邵阳终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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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水利局 |
水利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投诉处理、行政处罚、招标文件备案等);参与使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邵阳终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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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卫计 局 |
医药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投诉处理、行政处罚、招标文件备案等);参与使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邵阳终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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