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直机关各单位、辖区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及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对普法责任制单位有关重点工作的量化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法责任单位在4月30日前应完成工作 1、成立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人,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并将相关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区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2、党组(党委)每年听取普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落实普法经费,推动工作开展。 3、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4、制定普法工作年度计划,明确本单位年内应普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拟开展的普法工作,并报送区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二、普法责任单位在6月30日前应完成工作 1、党委(党组)中心组完成集体学法1次,要求有学法资料、图片;党委(党组)书记完成讲法治课1堂,要求有讲课教案、图片、记录。 2、开展1次法治教育培训活动,要求有文件方案、图片。 3、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文艺等多种形式开展1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求有活动方案、图片。 4、认真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向区司法行政部门报送本单位1个典型执法、司法案例。 5、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一名法律顾问。 6、全面推进执法、司法公开,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的依据、程序和结果。 三、普法责任单位在9月30日前应完成工作 1、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制度,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配合做好全省年度普法读本编辑发行工作。 2、结合法律施行日和重大节日,组织开展1次集中法治宣传活动,要求有活动方案、图片。 3、向区司法行政部门再报送本单位1-2个典型执法、司法案例。 4、加强本单位的法治文化建设,设立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在门户网站刊登有关法治文化内容,设立法治宣传室或法治宣传橱窗。 5、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活动,确保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执法人员。 四、普法责任单位在11月30日前应完成工作 1、党委(党组)中心组开展第二次集体学法,要求有学法资料、图片。 2、按要求将年度普法工作总结等资料报送区司法行政部门。普法工作资料整理要规范齐全,要求有开展活动的相关图片等资料。 3、按时完成区委法治办、司法行政部门安排的其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
区委法治办、区司法局联系人:谭秋娥,电话:0739-5397586,邮箱:dxqsfj@sina.com。
附件:2018年区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单位名单
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法治大祥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