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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采购预算
25、购买服务
26、单位新增资产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依法履行全区城市开发边界线范围外的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评价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城市开发边界线以外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履行城市开发边界线范围外的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健全自然资源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确权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区城市开发边界线范围外的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根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自然资源评价考核和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5、协助建立市级空间规划体系。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配合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协助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配合市级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全区乡村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研究拟订乡村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城市开发边界线范围外土地等村庄规划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6、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全域土地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执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措施,并提出区级所有备选项目。
7、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8、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工作和联系全区地勘单位;编制全区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9、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0、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1、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落实和管理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贯彻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信用,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负责测量标志保护;监督实施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
12、根据区委授权,对乡镇、街道以及区直相关部门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监督执法工作;查处城市开发边界线范围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3、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林业相关的政策、法规、规章。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区级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的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石漠化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组织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指导开展森林防火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大祥区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30人。内设股室7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规信息综合股(档案信息股、测绘股、政务服务办公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自然资源规划监管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自然资源权籍调查监测和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地质勘查矿业权管理股)、林业股(森林防火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祥区自然资源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大祥区自然资源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33.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3.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收入较去年增加18.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普调和在职人员公车补贴纳入预算范围。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33.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2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3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8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8.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普调和在职人员公车补贴纳入预算范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33.81万元,相比2023年增加18.64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福利普调和在职人员公车补贴纳入预算范围。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6万元,占10.4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32.25万元,占76.59%;卫生健康支出23.27万元,占5.36%;住房保障支出30.81万元,占7.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万元,占0.5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08.6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5.2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5.20万元,主要用于林长制经费(含森林防火)、农村违法占地建房专项整治和田长制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6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95万元,增长56.2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公车补贴纳入预算范围。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0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0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5.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5.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3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61万元,项目支出25.2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