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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2022年1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同时,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4月18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湘职转办发〔2022〕2号),正式启动湖南省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6月29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湘政办发〔2022〕34号)。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同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市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湘政务函〔2022〕24号),要求7月底前,各市州编制公布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8月底前,各县市区编制公布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8月19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召开了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培训会,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在8月底前,编制公布县市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含乡镇一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根据上级要求,大祥区组织区属有关部门对省清单中在大祥区域内实施事项进行了认领,形成本《清单》。
二、重要意义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的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举措。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三、主要内容
根据工作实际,由大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组织全区各相关单位开展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编制工作,7月28日,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8月中旬,印发《大祥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函》,要求各相关单位对《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4号)中明确的县级、镇级行政许可事项予以认领,形成了《大祥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简称《清单》)的初稿,并提交至区司法局进行了法制审查,出具了法制审查意见。
《清单》明确了区委办、区委统战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文旅广体局等25个区级部门及镇(街道)共计187项行政许可事项。也明确了各部门和乡镇行政许可事项的内容和范围,对于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以《清单》为基础,制定实施规范、做好工作衔接、明确监督重点,有助于改善行政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为大祥区营商环境的优化打下更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