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湖南百年红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邵阳市大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诉你单位申请执行行政处罚案, 已审查终结。经本院审查,裁定如下: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邵阳市大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邵大人社监决字〔2023〕11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要求被执行人湖南百年红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履行全额支付张娟等21人2022年7月至2023年1月份工资34305元(其中张娟工资3718元、王林工资653元、谢慧工资525元、刘海军工资1198元、蒋佩权工资1417元、王松强工资2919元、罗鲜生工资1470年、廖伟红工资420元、刘秀云工资350元、彭霞玲工资175元、李苏莲工资105元、刘利容工资2932元、蒋瑛工资1241元、陈文工资182元、谭波工资1748元、胡超工资2723元、李政工资350元、雷选祥工资3250元、曾福荣工资4305元、刘跃明工资2524元、何日清工资2100元)、并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因本院与你单位联系并邮寄送达行政裁定书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4)湘0503行审13号行政裁定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