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位于邵阳市大祥区湘印机36栋106号邵阳市大祥区鲜果园的“芒果”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0914),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对该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邵阳市大祥区鲜果园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经立案调查。当事人于邵阳市双清区卓文水果批发店购进,进购总数:1件(带箱总重为17.75斤,净果重10斤),购进价为4元/斤,销售价为5元/斤,2024年7月16日抽样了4.6斤,其余的已自行食用完毕。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决定给予当事人: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3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
邵阳市大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