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嘉其华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大祥区桂花苑小区项目部):
本局受理唐和平、姜众生2人投诉你单位拖欠工资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邵大人社监告字[2022]1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处罚事先告知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局领取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行政处理、处罚事先告知书视为送达。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处罚:全额支付唐和平、姜众生2人2019年4月至5月的工资共计10000元,并处罚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邵阳市大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