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祥融媒讯:
关于将大祥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保障不动产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湘自资发【2023】20号)要求,现将大祥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1月01日起,大祥区辖区范围内农村土地(含耕地、水域、滩涂等)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登记由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大祥区农业农村局不再办理此类登记业务。
二、2023年11月01日之前依法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权属证书(或证明)继续有效。今后依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首次、变更、转移、抵押等登记时使用《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