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57项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邵市办字〔2018〕52号) 要求,我区承办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57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
采石场等退出矿山企业遗留的环境问题仍很突出,易引发舆情和跨区环境污染问题。另一方面,现有部分采矿企业环保设施不到位,扬尘、噪音污染以及生态破坏比较严重,非法采矿时而有之。 |
整改目标 |
加大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力度,加强涉矿企业现场监管,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对现有采矿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达标排放,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巡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顶格处理。 |
整改措施 |
要求矿山企业按设计施工,对原“一面墙”开采方式进行治理、复绿;加大矿山巡查力度;要求矿山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及达标排放。 |
整改成效 |
2019 年以来,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大了对现有3家采石场的日常监管,认真地检查了企业的采矿证照、开采方式、环保手续,未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了企业合法开采、生产废水不外排。暂未发现有破坏生态的非法采矿行为。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12日
受理部门: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楼2楼
联系电话:0739-5324804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
2019 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