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35项整改情况
公 示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邵市办字〔2018〕52号)要求,我区承办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35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
部分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简陋,长期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
整改目标 |
全区开展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所有养殖场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
整改措施 |
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开展整治行动。 |
整改成效 |
全区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全部退养到位,7家规模化养殖场,有4家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1家正在进行重新改扩建,1家采用自然放养,1家进行达标整改的养殖场已经完成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监管中,未发现这些养殖场长期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情况。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16日
受理部门: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敏洲西路
联系电话:5324804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