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 7项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邵市办字〔2018〕52号) 要求,我区承办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7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以来,市本级相关职能部门从未对建筑工地建设单位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等环境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过处罚,督察组现场检查建筑工地管控工作很不到位。 |
整改目标 |
通过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全区建筑工地“六个 100% ”落实到位。 |
整改措施 |
制定并印发切实可行的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整改方案;对环境违法行为严查重处。 |
整改成效 |
区住建局联合区城管执法局与各乡镇街道加大了对施工工地的扬尘管理的监管与处罚力度。全区建筑工地“六个 100% ”大部分落实到位。一年来,组织执法活动 200 余次,出动执法人员近 1000 人次,检查工地 56 个,立案调查近 40 起,处罚 95.5 万元,巡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160 份,责令停工各类工地 15 个。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7月4日-2019年 7月8日
受理部门: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敏洲西路
联系电话:5324804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
2019 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