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邵市办字〔2018〕52号) 要求,我区承办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 41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
砖瓦行业污染控制有待加强。全市169家砖瓦企业,未安装除尘脱硫设施的18家,破碎工段未建除尘设施的69家,制备成型工段未建除尘设施的70家,128家未完成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运行。砖瓦企业普遍存在大气污染防控措施不到位的情况,如新邵县部分砖瓦企业扬尘管控不到位、存在无组织排放、环境污染严重。 |
整改目标 |
加强砖瓦行业污染物排放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
整改措施 |
进一步加强烧制砖瓦行业综合整治,烧制砖瓦厂必须配套建设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原料、燃料要密闭储存,粉碎加工要采取有效防风、抑尘、降尘等措施。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 |
整改成效 |
大祥区两家烧制砖厂污染防治措施已完成,在线监测设备已安装并且在线监控均已与环保部门联网。原料,燃料已入棚三面密闭储存并安装喷淋降尘设施,粉碎加工车间已密闭并采取了有效的防风、抑尘、降尘等措施。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7日-2019年7月2日
受理部门: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楼2楼
联系电话:5324804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