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经管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探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依法赋予农民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促进农业现代化提供体制保障。
为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该局在农村集体土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探索完善耕地(含水田、旱土)、园地(含自留地)和“四荒地”(即荒山、荒丘、荒沟、荒滩)等农村的土地承包确权记颁证工作,以我区1997年第二轮延包形成的土地承包合同、权证书以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权属纠纷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是保持稳定。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权确权登记,以已经签订的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内容准确无误、手续完备、无任何遗留问题的,可直接开展经营权确权登记。二是依法规范。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登记。三是民主协商。充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试点,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试点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不得强行推动。四是因地制宜。根据试点地方的实际,缺什么补什么,重点查实耕地、园地和“四荒地”的权属,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五是注重实效。充分利用现代空间信息技术,明确承包土地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等,将档卡资料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六是分级负责。试点工作实行市统筹安排,区里具体指导,部门密切协作,乡镇组织协调,村组具体实施。这次试点工作我们按照市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在调研的基础上,选择在檀江乡高山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试点工作已在6月中旬结束,并逐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