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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站长不履行消防职责逾期未改 消防依法予以处罚
发布时间:2021-05-21 信息来源:大祥区 作者:大祥区 【字体:

大祥融媒讯: (通讯员  朱茜)近日,大祥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邵阳南方加油站进行消防复查时发现加油站站长不履行消防职责逾期未改,大队监督执法员人员依法对其加油站站长予以警告处罚。

4月7日,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对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场所存在:灭火器配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柴油发电机机房未设置防火门;未建立消防档案,未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未按要求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问题。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在4月30日前整改完毕。5月8日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场所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场所部分消防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但仍存在以下问题未整改:防火巡查检查弄虚作假,检查时间只记录到2021年4月30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不符合《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T38135—20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给予加油站站长汤某警告处罚。

通过此次处罚,加油站站长表示受到了深刻的教育,今后一定加强消防安全意识,不出现类似的情况。目前,该加油站消防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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