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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大祥区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受大祥区人民政府委托承担本辖区内集体土地征收及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实施、协调和管理等职责。
二、主要职责:
(1)发布土地与房屋征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组织召开征地拆迁动员会;
(3)组织办理征地与房屋拆迁补偿登记;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收补偿安置操作方案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5)组织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听证会;
(6)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及工作经费;
(7)签订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合同;
(8)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协助业主单位做好安置工作;
(9)负责拆迁户房屋征收后安置矛盾的协调和信访工作;
(10)发布限期拆迁腾地和迁坟公告;
(11)对协商不成的被拆迁户作出行政决定;
(12)申请人民法院实施房屋强制征收;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2.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时,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受理审核建设单位提交的国土、规划、发改等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并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
(2)发布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启动公告和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3)对被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调查摸底统计,并予以公示;
(4)对房屋征收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出评估结果报告;
(5)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审定后予以公告,并发布房屋征收决定;
(6)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商房屋征收补偿具体事宜,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7)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8)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征收补偿协商不成的,做好谈话记录,送达评估报告,做好证据保全,按法定程序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9)申请人民法院实施房屋强制征收。
三、2017年收入及支出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收入为114.27万元,均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27万元(行政运行94.27万元,专项业务支出20万元)。行政运行支出中:工资支出83.82万元,公用经费3.4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98万元。专项业务支出是农村建房管理经费2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接待预算批次为20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