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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学院路办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文件名称: 大祥区学院路办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030003/2018-00368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18-08-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8-08-13 效力状态: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贯彻执行国 、省 、市 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 学院路街道 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 街道 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 办事处 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 市、区 ,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代 学院路街道 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

3、承担 学院路街道 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 办事处 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 办事处 财政收支预算,汇总 办事处 财政总决算;受 学院路 人民政府委托,向 学院路办事处 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办事处 本级、 办事处 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 学院路办事处 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 街道 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 直管 财政体制改革。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 办事处 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 办事处 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7、负责制定 办事处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 学院路街道 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 学院路街道 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 学院路街道 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除 政府授权相关部门监管以外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 学院路街道 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 街道 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 学院路街道 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 办事处 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 学院路街道 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 学院路街道 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 办事处 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承办 大祥区 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学院路街道办事处内设办公室10个,内设办公室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财务所、计生办、民政办、商务办、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武装部、经管站、农业办、扶贫办。按财政决算关系共有1个独立核算单位,大祥区学院路街道办本级核算。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 1632.03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收入 1376.02 万元, 比上年减少45.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9万元,比上年减少72.86%,其他收入237.01万元,比上年减少93.34%。总支出1632.0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 1632.0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376.02 万元,比上年 减少45.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其他收入19万元,比上年减少72.86%,其他收入237.01万元,比上年减少93.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学院路、雨溪两单位合并为学院路办事处,2017年分设为学院路、雨溪街道办事处。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 1526.2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9.02万元,比上年减少73.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38万元,比上年增加225.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5万元,比上年减少57.91%;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上年无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5万元,比上年减少83.39%;农林水支出14.05万元,比上年减少83.8%;住房保障支出22.69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86万元,上年增加8500%2017年度其他支出为信访维稳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主要原因为办事处职工死亡抚恤金,节能环保支出为清理砂石场拆除补偿款。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 1395.02 万元,比上年 减少46.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6.02万元,比上年减少45.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万元,比上年减少72.86%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 1526.29 万元,比上年 减少25.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7.29万元,比上年减少29.8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万元,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财政拨款总支出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69.02 万元,比上年 减少31.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38万元,比上年增加225.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5万元,比上年减少57.91%;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上年无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5万元,比上年减少83.39%;农林水支出14.05万元,比上年减少83.8%;住房保障支出22.69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86万元,上年增加8500%2017年度其他支出为信访维稳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主要原因为办事处职工死亡抚恤金,节能环保支出为清理砂石场拆除补偿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376.02 万元,比上年 减少45.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37.29万元,比上年减少29.82%。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376.02 万元,比上年 减少45.8%。其中: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687.45万元,比上年减少2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用于项目支出的收688.57万元,比上年减少58.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拨款比上年减少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437.92 万元,比上年 减少29.82%。按经济分类分:基本支出645.63万元,比上年减少22.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9.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2.91万元,项目支出791.66万元。基本支出系保障我街道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91.66万元,比上年减少34.72%2017年度其他支出为信访维稳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主要原因为办事处职工死亡抚恤金,节能环保支出为清理砂石场拆除补偿款。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万元,决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5万元,决算数为5万元,公务接待87批次512人次2017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9.03万元,下降31.65%。邵阳市大祥区学院路街道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 政府性基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70万元。2017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19万元,比上年减少72.86%本年支出89万元,项目支出89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邵阳市大祥区学院路街道单位性质为其他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 无实际 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 无车 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邵阳市 大祥区学院路街道 整体支出 完成了 预算绩效管理 目标  学院路街道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范围、遵守预算执行进度要求。支付进度率、“三公经费”控制率均达到了预期目标。2017年我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决策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经济指标及各项工作任务,街道考核为优秀。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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