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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采购预算
25、购买服务
26、单位新增资产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本区卫生健康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定和组织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报送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基金个人缴纳费用筹集和协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控制;加强对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的指导与监督。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机构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湖南省增补药物目录,落实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
8、组织实施加强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
10、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建立实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2、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制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保健政策,负责全区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组织保健对象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区内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大祥区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包括:本单位共有编制人数21人,实有编制人数21人,大祥区卫生健康局设12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工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服务股(公共卫生股)与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医政医管与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与药物政策、基本药物制度股;综合监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办公室)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宣传与科技教育股;规划信息与财务股;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和综合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根据我区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大祥区卫生健康局内设科室12个,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中心和大祥区卫生院纳入局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我局属独立法人正科级事业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单独编报部门预算,单独公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下属5个独立预算单位分别是大祥区人民医院,大祥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大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祥区健康教育所。5个独立预算单位分别单独公开,故本预算不包含在内。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26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3.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收入较去年增加114.05万元,主要原因是卫生院人员经费及其他运转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26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62.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3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4.05万元,主要原因是卫生院人员经费及其他运转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263.25万元,相比2023年增加114.05万元,主要是因为卫生院人员经费及其他运转经费增加。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85万元,占7.9%;卫生健康支出1962.03万元,占86.69%;住房保障支出111.39万元,占4.9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8万元,占0.4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32.4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830.8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5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5.23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缴费;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7.47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行政运行支出904.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73.7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2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4.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89.6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工会事务支出9.19万元,主要用于工会事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42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异动。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0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0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26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45万元,项目支出1830.8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