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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檀江街道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檀江街道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檀江街道2018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檀江街道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廉政建设以及党员教育工作,负责乡镇基层干部的培养、考核、推荐工作。
3、组织领导本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居民、村民的文化道德水平,丰富人民群众的生活。
4、组织制订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加强对乡镇企业、村组企业的宏观管理,指导企业生产、经营、发展。
5、制订并执行镇财政预决算,加强集体资产的管理,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广泛培植财源,协税护税,发展乡镇经济,增加财政收入,减轻农民负担。
6、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计划生育工作,宣传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
7、管理本行政区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宣教工作,健全司法调解网络,维护社会秩序,保证辖区社会稳定。
8、负责农、林、牧、副、渔等方面的生产、发展和新技术的推广以及病虫害防治,负责全乡水利建设、菜田建设等任务的完成。
9、负责辖区内的民政工作,积极开展拥军优抚和救灾赈灾活动,组织实施社会福利发展计划。
10、负责本行政区域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11、负责行政区域的村镇规划建设、国土管理工作。
12、负责全镇的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征兵、民兵整组和预备役军官授衔的初审工作。
13、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行政村和居委会的工作,抓好基层政权建设。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设置6个党政机构,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城市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公共安全办公室。
1、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负责街道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承担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等工作。
2、基层党建办公室
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
主要负责城市发展、道路交通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动物检疫防疫工作;负责辖区内社区财务管理指导工作;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
4、城市管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市、区关于辖区发展重大建设规划的落实;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创建、规划建设、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5、公共服务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
主要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实施,优化区域发展环境;指导街道政务服务工作。
6、公共安全办公室
主要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信访等工作,维护辖区安全稳定;指导辖区内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
依法设置人大机构,依章程依规定设置政协机构、人民武装、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
(二)决算单位构成。檀江街道办事处本级。
第二部分檀江街道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檀江街道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总收入318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3.45万元,其他收入2028.7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35.25万元,比2017年增加153%,总支出2363.3万元,结转结余824.12万元,比2017年增加146%,本单位2017年4月成立新的檀江街道办事处,上级资金的拨付及街道办、社区村建设在2018年开始。(街道社区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社区村卫生室建设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收入2752.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3.45万元,占总收入比例为23%,其他收入2028.72万元,占总收入比例为63%。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支出236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3.1万元,占总支出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6万元,占总支出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84万元,占总支出0.9%,城乡社区支出21万元,占总支出0.9%,农林水支出40万元,占总支出1.7%,住房保障支出20.62万元,占总支出0.8%,其他支出1610.08万元,占总支出68%。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723.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8.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万元,比2017年减少20%。2017年新的办事处成立,上级财政扶持力度较大,2018年有所减少。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748.22万元,比上年增加50.53万元,增加比例5.5%,原因是本单位2017年4月成立新的檀江街道办事处,上级资金的拨付及街道办、社区村建设在2018年开始。(街道社区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社区村卫生室建设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为748.22万元,与上年决算比较增加8%,增加的原因是街道办公楼及村级服务平台建设等开支。
(二)财政拨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48.22万元,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3.1万元,占总支出8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6万元,占总支出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84万元,占总支出2.8%,城乡社区支出16万元,占总支出2.1%,农林水支出40万元,占总支出5.3%,住房保障支出20.62万元,占总支出2.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748.2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3.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4%,主要原因是城管环卫及信访等经费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原因是在预算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8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5%,减少原因是计生服务工作人员减少;城乡社区支出1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6%,减少原因是在预算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农林水支出4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5%,减少原因是在预算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住房保障支出20.6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9%,减少原因是在预算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
六、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8.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1%,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24.44万元,主要拨款基本工资、津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具体的补助等,公用经费33.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培训费、公车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7万元,支出决算为 6.13万元,完成预算的 8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3 万元,支出决算为 2.4万元,完成预算的 8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次数及标准,与上年相比减少5.05万元,减少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4 万元,支出决算为 3.73 万元,完成预算的 93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及燃油费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 1.32 万元,减少 26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2.4 万元,占 3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3.73 万元,占61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4 万元,全年共共65批次587人次,主要是干部值班加班及村社区干部加班发生的开餐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3.7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73 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的维护费及燃油费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15万元,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20万元,本年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檀江街道各部门财政整体支出完成了绩效目标,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推进了街道整体全面的发展。
抓好了财源建设,重点扶持了街道特色旅游发展,带动财政增收;交通路网、水利设施、天然气管道等重点项目建设完成。
加大支农力度,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条件。
加强了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能干事、守纪律、讲原则的基层干部队伍,群众满意度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邵阳市大祥区檀江街道办事处单位性质为其他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_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_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事业单位补贴:反映对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