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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负责街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负责街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街道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
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自有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按财政预算关系共有2个独立核算单位,其中包括:1、大祥区檀江街道办本级;2、檀江街道办计生办。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汇总收入预算362.91万元均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四、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汇总支出预算362.91万元,包括:(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汇总预算支出共362.91万元,均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无基金预算拨款。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5.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9.59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27.96万元。
基本支出362.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9.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96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较2017年预算减少1.5万元,降低20%。主要是我办事处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上级领导检查统一在食堂就餐,街道干部无特殊情况不准在外就餐,使“三公”经费减少幅度较大。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办事处成立以来,办公用品陈旧,集中采购一批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预算31.4万元,其中打印机、电脑等共14.6万元,办公家具共16.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2018年街道办事处共有公共用车一辆,主要用于城管、控违,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使用。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檀江街道办事处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九、名词解释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