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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大祥区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文件名称: 邵阳市大祥区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030003/2019-0001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19-09-0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9-05 效力状态:

目  录

 

第一部分  邵阳市大祥区商务粮食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邵阳市大祥区商务粮食局 201 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大祥区商务粮食局 201 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邵阳市大祥区商务粮食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和粮食流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特许经营、代理制等现代流通方式,指导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三)研究拟订全区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及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为,督办重大案件查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计量和标准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

(四)起草全区商品流通住宿等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标准、市场准入及实施细则;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服务业的行业管理;配合市商务局加强对报废汽车管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配合市商务局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和对食用盐、成品油、酒类、烟草类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足浴按摩、再生资源回收、家政服务的行业管理,负责家电下乡、农贸市场、社会加油站审核、备案及管理。

(五)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对外贸易有关项目的选定、申报和指导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实施;指导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申请、实施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研究、推广国际贸易新方式。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技术进出口,协调全区内外贸易科技发展、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及出口市场的开拓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物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交易有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区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八)指导和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区外商投资情况;对外发布全区重点招商项目;跟踪、调度重点招商项目并督促落实;依法审批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变更事项;为外商投资提供政策法规、业务咨询服务;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负责全区外商投资企业中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型企业的确认和考核;参与区开发园区(基地)的有关招商引资工作。

(九)负责全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区对外经济合作的规定和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投资、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负责指导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十)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拟订市场运行及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区域内粮食市场供求情况的监测预警分析,密切注意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建立粮食安全应急机制;负责“菜篮子”商品的流通监督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十一)拟订全区市场体系建设整体规划,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规范商业设施投资的准入程序,研究提出全区商品市场、商业网点、物流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指导城区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商品市场、商业网点、物流设施建设和发展。

(十二)拟订全区国内横向经济联合和经济协作的规定、办法和经济协作的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全区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及资金、物资、经济技术协作、信息交流等工作;参与全区重大经济技术协作与横向经济联合项目的考察、论证、洽谈、签定协议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全区的境外对口支援工作;跟踪调度重点外来投资(区外境内)项目,并督促落实;负责协调处理外来投资(区外境内)企业投诉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参与各级商务部门和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以大祥区名义举办的各种内外贸交易和招商引资活动;负责管理以大祥区政府名义聘请的全球商务代理。

(十四)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的合同外资、到位外资、市外境内、省外境内到位资金、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外贸进出口、外经合作、社会消费品销售等统计工作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络中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和联系全区各类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对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政策法规的研究工作,负责旅游政策法规的宣传、落实。

(十六)根据全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本区的实际情况,拟定大祥区旅游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并参与本区旅游产业的建设和发展。

(十七)按照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旅游法规、条例和行业标准,对旅游市场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十八)组织本区旅游业开发与拓展的整体促销和宣传,开拓发展国际国内旅游客源市场,带动商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负责对区域内大型旅游节庆活动的指导和协调。

(十九)指导旅游景点、宾馆饭店、社会旅馆、娱乐设施等大型旅游项目的建设,研究提出开发、利用、保护旅游资源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区域内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推进区内会展业发展,制定和落实促进旅游业与关联性产业结合的措施。

(二十)承担本区内新组建旅游企业审批与审核,对区旅游企业实施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督;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二十一)负责本区旅游行业的统计和分析;开展国内外旅游市场的调查、预测;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依法使用旅游专项基金。

(二十二)研究全区旅游教育的方针、政策并指导实施;制订各类旅游人才培训规划和专业技术标准;加快培训各类旅游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二十三)负责对区内旅游管理部门以及旅游行业协会、学会等团体的业务指导。

(二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全区粮食流通和区级储备粮管理规定、办法。负责本地区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做好储备粮品种的结构调整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监管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二十五)负责本区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督促落实保护价收购粮食,加强粮食流通的监督、执法检查,维护粮食流通市场次序,确保粮食市场稳定发展。

(二十六)提出并组织实施区级粮食储备布局规划,负责区级储备粮的轮换;对储备的粮食按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和检测制度进行管理,确保储备粮安全。

(二十七)负责全区商务粮食系统统计报表、财务报表汇总和信息工作。

(二十八)指导本地区的粮油销售,做好救灾救助和特需粮油供应工作;负责对军粮供应站的管理和监督,做好本地区部队的粮油供应工作。

(二十九)组织指导和培育发展全区粮食市场体系,加强区域内粮食流通行政管理,审核粮食收购资格,查处违法行为。

(三十)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负责区级储备粮管理的审计和监督。

(三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大祥区商务粮食局内设机构包括:投资促进事务局(副科级)、市场管理中心、军粮供应站、农贸市场服务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大祥区商务粮食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大祥区商务粮食局本级以及投资促进事务局(副科级)、市场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邵阳市大祥区商务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大祥区商务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1840.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8.55万元,其他收入243.1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28.6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31万元,减少11.14%。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拨款减少以及退休人员津贴由社保部门统一发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1311.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0.57万元,占本年总收入81.4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8万元,占本年总收入0.61%。其他收入243.17万元,占本年总收入18.5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8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77万元,占本年总支出30.81%。项目支出1028.05万元,占本年总支出69.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82.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0.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98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14.0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71万元,减少14.6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津贴由社保部门统一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69.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43%。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70万元,减少5.24%。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拨款减少以及退休人员津贴由社保部门统一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69.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1万元,占28.5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48万元,占4.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2万元,占0.78%。城乡社区支出486.3万元,占38.3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2.47万元,占10.44%。住房保障支出15.37万元,占1.2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10.61万元,占16.59%。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1.22万元,支出决算为126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3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本年决算为362.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本年决算为52.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本年决算为9.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本年决算为486.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本年决算为132.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本年决算为15.3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本年决算为210.6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市大祥区商务粮食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4.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7.66万元,占58.82%,公用经费166.39万元,占41.18%。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23.55万元,比上年减少32.62%。商品和服务支出98.46万元,比上年减少57.9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1万元,比上年减少92.67%。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67.93万元,比上年增加3.7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7.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06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完成预算的94.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7.25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7.06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19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7.0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113批次692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8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7.9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61%。本年支出7.9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54%。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我单位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为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单位应对相应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说明情况,按管理权限及时作出处理。在经费审批方面,审批流程方面应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加强事前审批控制,经费审批严格做到无授权不可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39万元。比2017年减少134.51万元,下降44.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津贴由社保部门统一发放。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是指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附表:2018年度邵阳市大祥区商务粮食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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