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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 “三公”经费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专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九、政府预算经济科目支出汇总表
十、部门预算经济科目支出汇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责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区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编制全区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计划,分配全区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审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计划。
3、安排全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年度预算和决算;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年度县级报帐制工作;统一管理和组织回收、上缴到期的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
4、组织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勘察、设计、论证、申报、立项工作;上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年度计划;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年度实施工作。
5、汇总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决算报表,监督检查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6、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的调查研究和人员培训。
7、办理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区委、区政府批准的《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大祥区农业综合开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政办发【2002】62号),设立大祥区农业综合开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内设机构,大祥区农业综合开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预算编制单位为本级。大祥区农业综合开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事业编制5人,实际在职5人,退休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我市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单独编报部门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本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收入为公共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支出和农业综合开发专项经费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9年收入预算127.33万元,均是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比2018年增加7.1%,共计8.3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整及工资提标。
(二) 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 127.3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9.0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6.65 万元, 卫生健康 支出 3.8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9万元,专项经费支出64万元。比2018年增加7.1%,共计8.3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整及工资提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7.3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63.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2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64万元,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64万元,其中农业综合开发配套64万。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较2018年预算减少0.35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措施,严格执行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1)基本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经费安排为47.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2万元,基本支出经费安排共计63.33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增加8.36万元, 主要原因为人员调整及工资提标。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经费安排为64万元,其中农业综合开发配套64万。
(3)2019年一般公用经费在2018年基础上压减支出1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邵阳市大祥区农业农村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邵阳市大祥区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无单价50万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五)预算绩效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
2019年3月份实行机构改革,我单位合并到区农业农村局。
七、名词解释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