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效力状态: |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区委、区政府批准的《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区委办公室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邵大字【2015】54号)和《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大祥区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政发【2015】98号),将原大祥区社会救助管理局变更为大祥区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事业编制7人,实际3人。离退休人员2人。
(二)主要职责
组织指导社会救助工作,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分配保障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邵阳市大祥区社会救助管理局部门决算系局机关本级决算。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16.71万元,比上年增加2.9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5.53万元,比上年减少1.34%。
2017年财政拨款没有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116.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48万元,比上年减少12.28%,其他收入17.23万元,上处无其他收入。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单位本年度有一人退休。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115.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38万元,比上年减少0.6%,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4万元,比上年增加11.4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3%;住房保障支出2.81万元,比上年增加75.6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3%。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16.71万元,比上年增加2.92%。因为增加了其他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15.53万元,比上年减少1.3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38万元,比上年减少0.6%,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4万元,比上年增加11.4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3%;住房保障支出2.81万元,比上年增加75.6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3%。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48万元,比上年减少12.2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5.53万元,比上年减少1.34%。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单位本年度有一人退休。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48万元,比上年减少12.28%,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99.48万元,比上年减少12.28%。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单位本年度有一人退休。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5.53万元,比上年减少1.34%。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38万元,比上年减少0.6%,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4万元,比上年增加11.4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3%;住房保障支出2.81万元,比上年增加75.6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3%。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5万元,决算数为2.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05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03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及省、市民政业务往来。公务接待112批次,公务接待675人次。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2017年邵阳市大祥区社会救助管理局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99.48万元,比2016年减少13.92万元。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单位本年度有一人退休。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位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位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大祥区社会救助管理局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均实行预算绩效管理。我局项目资金主要用救助平台建设,资金到位率和使用率达到了100%。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大祥区社会救助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