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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一)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区委、区政府批准的《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区委办公室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邵大字【2015】54号)和《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大祥区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政发【2015】98号),将原大祥区社会救助管理局变更为大祥区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事业编制8人,实际3人。退休人员2人。
(二)主要职责
组织指导社会救济工作,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分配保障金。
二、部门预算单位购成
从预算单位购成看,大祥区社会救助管理局部门预算系本单位本级预算。
三、2018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124.78万元
2018年收入预算124.7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31.73万元,减少6.95万元,减少5.28%,其中:财政拨款124.78万元,比2017年131.73万元减少6.95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出1人。
(二)全年支出124.78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59.7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7.91%,比2017年31.73万元增加28.05万元,增加88.4%,主要原因是从项目支出调入35万元到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6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2.09%,比2017年减少35万元,此款调入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城市低保金配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7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7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社会救助工作区财政安排的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4.7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7万元,减少5.31%。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3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大祥区社会救助管理局没有预算政府采购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单价50万元以通用设备0件;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件。
(五)预算绩效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励行节约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严格按照制度办理财务业务。存在的问题: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 2018年社会救助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