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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民政局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全区民政工作要切实按照省、市民政部门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大民政和区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目标,着力在保障基本民生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完善民政体制建设和推进廉政务实高效民政建设下功夫,深化改革创新,强化项目支撑,狠抓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按照上述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完善城乡低保工作。科学合理确定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精准认定低保对象,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以办好实事为载体,全面完成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邵阳市大祥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组织工作力量对辖区所有低保对象开展集中复核,对不符合低保的对象及时办理退保手续;建立健全低收入核对机制,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张榜公示程序;完善低保经办人及近亲属公示备案制度;全面运用全国最低生活信息系统,做好低保档案的录入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
(二)提高五保供养水平。认真执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贯彻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强调乡镇对敬老院及五保之家的管理责任,杜绝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敬老院建设,对乡镇敬老院进行扩改建、维修,并进行设备和生活用具、用品添置,同时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和制度;年内完成对公办敬老院的法人登记工作,根据《关于规范全市农村公办敬老院机构编制管理并依法进行法人登记的通知》(市编发[2010]108号),请求区委、区政府按公益性事业单位落实人员、编制及工资,将敬老院运转经费按在院五保对象年人均1000元以上纳入财政预算。
(三)优化医疗救助工作。以政府名义出台《大祥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资助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及城乡低保对象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确保参合率和参保率达到100%;3月底前与邵阳市中医院、邵阳医专附属医院签订医疗救助合同,全面铺开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
(四)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工作。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五)完善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大力培育防灾减灾示范单位创建,形成区、乡镇、村相互衔接、完善配套、科学规范的应急预案体系;继续加大对特困群众的救助力度,对特困户、重灾户登记造册、建档立卡,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保证发放程序公开、公正、有序;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管理系统统一上报灾情,提高救灾信息员的整体素质,保证防灾减灾抗灾工作信息通畅;继续开展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和“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
二、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更多切实的民主权利
(一)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指导各村(居)依法制定或修订《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规民约》,促进形成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衔接配套的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制度体系;指导各村(居)研究出台《城乡社区协商办法》、指导健全完善《村(居)务公开条例》,推进村务公开制度规范建设;研究制定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理顺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各方面关系,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切实解决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做好第十次村(居)委会同步换届前政策宣传、财务清理、任期审计、调查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为明年第十次村(居)委会同步换届打下坚实基础;扎实做好城乡居民依法自治达标率统计监测工作,推进村(居)依法自治。
(二)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按照“设施完备、组织健全、治理创新、居民自治、生活美好”的要求,全面推进美好社区建设,全区在年内要创建20个美好社区;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建立社区“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推动“社区、社团、社工”三社联动,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运行机制;推进社区志愿者服务制度化和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多样化,建立行政机制、志愿机制和市场机制互联互补的社区服务供给方式;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力争每个乡镇有5个以上建制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争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全覆盖示范区;坚持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努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一)推动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促进各类民间组织的规范发展。按要求培育发展民间社会组织,按时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加大对非法和违法违规民间组织的查处力度。
(二)提高区划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对界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完成大祥与双清线联检工作;全面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努力把界线建设成为平安线、友谊线、和谐线、致富线;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做好地名标牌设置工作;加强地名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区地名信息系统数据,并做好地名规划编制工作;扎实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根据省进度安排,按时完成外业招标,8月底前完成所有普查外业任务。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有序地做好我区并村工作,确保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全面推进婚姻登记机关管理标准化建设,做好婚姻登记员培训教育,完善信息网络系统,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贯彻落实民政部制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和《邵阳市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实施方案》,着力构建现代服务型婚姻登记机关。
(四)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仪服务市场,加强殡葬行业管理,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规范管理殡葬执法大队。同时积极推进殡葬教育宣传工作,利用节假日,使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广播等工具大力宣扬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殡葬和文明祭扫的新风尚。
四、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严格把关新增优抚对象关,认真做好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抚恤金的提标和发放工作,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各位对象手中;切实做好并完善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大祥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做好各类优抚对象医保的资助参保工作,继续做好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网络结算平台的使用和维护工作。同时,利用身份证识读器、扫描仪等设备采集完善优抚对象各项资料并上传;继续采用便携式身份认证数据核查设备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按比例做好各类优抚对象认定工作;做好2014年2015年应征入伍兵的家属优待金发放工作;发放伤残人员及人事转民政的伤残金;做好烈士换证后续工作,抓好涉军群体的信访维稳工作, 确保涉军群体的稳定。
(二)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落实退役士兵改革后的安置政策,对2014年退役士兵进行妥善安置;按标准及时发放2014年、2015年退出现役士兵自主就业金;配合市安置办做好退役士兵培训,扩展退役士兵就业渠道,鼓励自谋职业;做好农村兵的档案整理登记工作。
(三)继续开展双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丰富双拥活动形式和内容,筹备“八一”军政座谈会、春节走访慰问辖区驻军部队、光荣院和部分退役军人,扎实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五、加快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社会特殊群众的福利服务需求
(一)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以五保供养、居家养老、互助养老为主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推进民办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着重开展农村幸福院和养老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完成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指标任务;全面推进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工作,确保完成省里提出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60%以上的任务;继续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切实落实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并开展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落实90-99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和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发放工作;认真做好老年人优待证的办证服务和管理工作,重视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妥善处理解决好老年人反映的实际问题;宣传尊老敬老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开展多种形式的为老年人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努力营造帮贫助老、关爱老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多方筹集、建管并举”的原则,着力推动我区社会福利中心和光荣院合并建设,年内搞好征地拆迁和规划设计工作,争取年底能开工建设;积极探索和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做好社会福利企业审批和年检工作,鼓励企业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维护残疾职工和福利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抓好慈善会管理工作。完善大祥区慈善总会组织机构建设,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理事成员会议,开设接受捐献帐号,推进慈善会规范化管理和运行。积极搭建富裕阶层助弱扶困、回报社会平台,进一步开展扶贫、助残、助医、助学等慈善捐助活动。完善区慈善超市和9个慈善接收捐助点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慈善捐助工作管理机制。
六、加强雨溪公墓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园林式公墓
规范化管理,增强忧患意识,降低生产成本,努力实现“企业性”经营管理模式;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根据修墓的需要,计划一次性把未开发的地方修建梯形土;加强园陵化公墓建设,搞好墓区绿化(重点在艺术墓区)和征地工作;结合实际,增修墓穴,保障正常销售。
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民政工作效能
(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和谐、开拓创新、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领导集体;促进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适应新形势,立足新起点,按照新要求,抓好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把民政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优秀团队。
(二)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推进依法行政,树立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大力培植和宣传民政系统的先进典型,深化为民理念,强化为民责任,躬行为民实践,努力形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大力开展民政调研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解决民政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巩固市级文明单位成果,继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让社会和群众全程监督民政工作的运行;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促进民政工作健康发展;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民政工作“务实、清廉、高效”运行;强化民政资金管理,建立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抓好信访维稳、计划生育、综治禁毒、消防安全、优化经济环境、机关后勤保障、扶贫帮困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