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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大祥区民政局2013年至2017年期间工作规划
文件名称: 邵阳市大祥区民政局2013年至2017年期间工作规划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030003/2015-0016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15-04-1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5-04-17 效力状态:

邵阳市大祥区民政局

2013年至2017年期间工作规划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民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一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努力解决民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水平,更好地为建设经济强区、构建和谐大祥服务。

  • 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实现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为总目标,以维护民利、保障民主、落实民权为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核心理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进民政工作体系、民政法制体系建设,推进民政工作的务实、开放、透明和社会化,着力打造强势民政、品牌民政,推动全区民政事业稳步、协调和全面发展。     

基本思路:基本任务从维护社会稳定为主向促进社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的方向转变;工作重心从侧重单项推动向完善民政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民政工作发展机制转变;管理方式从直接、微观管理向间接、宏观管理的方向转变;工作手段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依法行政、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现代信息手段的方向转变。

二、发展原则

民政工作社会化。积极动员、鼓励、扶持、吸引社会力量,融纳社会资金,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民政工作法制化。加强民政法规体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民政工作在法制轨道内规范、高效、有序运行。

民政工作人性化。立足“以人为本”,确立民政核心理念,确保民政价值取向、管理服务行为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要求相一致。

民政工作现代化。以“数字化民政”建设为手段,实现办公自动化、资源信息化、传输网络化和民政管理科学化,提高民政工作效能。

三、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建设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1、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强化基层保障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实现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到十二五末,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运行更加规范、顺畅。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居民的生活都得到有效保障。保障面积和保障标准逐年提高,到十二五末,城市保障人口达1.7万人左右,月补助标准达到215元以上。农村保障人口达8000人左右,月补助标准达到100元以上。

2、完善各项专门救助制度。以建立完善制度、理顺有关部门关系为重点,总结积累经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到十二五末,全面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乡医疗救助、助学、助残、助孤、住房和法律援助等救助制度,有效解决特困群众因病返贫及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等难题,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生存、生活、学习等权利。到十二五末,确保城乡医疗年救助对象达到3000人以上。

3、完善救灾救济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救灾工作应急机制、协调机制、社会动员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监督督查机制,全面落实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和救灾监控探视制度。全面加强救灾应急队伍组建、救灾物资储备、救灾装备配置、灾害信息评估、紧急救援、灾情监测、预警、救助捐赠等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区、乡(镇)二级减灾、防灾、救灾信息网,普及减灾、防灾、救灾知识,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及时有效地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建立起群众生活困难临时救助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有效。

(二)健全基层政权建设体系,构建和谐社区和村镇

1、健全社区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进一步理顺区、街道、社区管理关系,明确社区组织职能职责,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规定,建立社区事业投入发展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社会管理新格局。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增强社会和谐基础。大力发展社区服务用房建设,2013年底前完成所有社区用房建设,确保每个社区服务用房面积不少于200 平方米。建设区级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2017年末,以区级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辅的社区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社区真正成为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环境优美、人群和谐的新型社区,为建设和谐大祥打下良好基础。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全面落实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程序,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和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大力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成第九次村级村委会和第九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未来五年,使村级组织的管理服务功能和开拓创新能力有大幅度的提高。

(三)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1、稳步推进双拥优抚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全区各级各界干部群众的国防意识、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双拥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人民军队建设,协调军地开展具有时代特色的军民共建活动,全面落实抚恤、补助、优待等政策规定,将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未来五年,优抚对象的生活达到城乡中等以上生活水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生活难、看病难、住房难)问题全面解决。

2、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探索建立安置就业、扶持就业、经济补偿和自谋职业相结合,多渠道、多形式安置退役士兵的保障体系,加大退役士兵安置经费投入,加强对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和就业中介服务,加大军地两用人才和优秀士兵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育才、荐才、用才一体化服务。每年都按照一定比例,将自谋职业补助经费和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列入预算,建成复员退伍士兵管理服务中心,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

(四)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1、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大社会福利事业投入,进一步建立完善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兴办福利事业,逐步建立起政府投入兴建和购买服务,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社会福利事业运行机制。2015年底前,兴建一所100张以上床位,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提供养护、托管、康复服务的区级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同时,大力支持兴办民办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基本形成以国办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养老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格局。

2、建立完善社会化养老体系。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政策,加快建立高龄、病残、特困老人救助扶持制度。在城市依托社区,不断加强尊老、敬老、助老宣传,强化居家养老意识和责任,大力兴办居家养老院,妥善解决空巢老人难以自理等难题,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农村要在强化家庭养老责任的基础上加大“五保之家”建设,做好散居五保老人和空巢、独身老人的供养服务。继续实施百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政策,构建多层次的老年保障体系。

(五)健全专项事务管理体系,提高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1、加快培育发展民间组织。认真落实党和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组织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培育市场需要、 社会需求、群众欢迎的各类民间组织。在农村,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本地特色、效益好、作用发挥突出、对当地经济有影响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城市,重点扶持、发展公益性民间组织、行业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促进民间组织为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探索建立民间组织自我发展、自律管理机制和诚信评估社会监督体系。建立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打击非法、违法民间组织的综合治理机制。

2、依法依规慎重稳妥地做好行政区划调整。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本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和谐稳定,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便民利民的原则,依法依规慎重稳妥地完成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并建立好完整的行政区划档案。

3、规范地名管理,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落实省民政厅、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城市建设规划,做好城市地名规划工作,提高城市地名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认真做好城区、乡镇所在地道路、小区、楼、门牌的普查工作,没有命名或命名不规范的,必须依法依规做好命名更名工作。其次,要全面按时完成国道、省道沿线乡镇和风景旅游区标准地名标志及城镇道路标志的设置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地名数据管理系统,做好城市地名公共服务触摸屏和信息亭的建设工程。

4、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法制化建设。巩固创建“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单位”成果,认真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积极争取政府解决编制、经费等问题,做好婚姻登记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婚姻登记机关的执法水平,继续加快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成录入原来没有录入电脑的婚姻登记资料,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要积极推广结婚登记免费颁证制度,倡导节俭健康的结婚风俗。研究解决婚姻登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婚姻服务,树立婚姻登记机关的良好形象。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积极扩大雨溪公墓墓区经营面积。加强收养登记工作,建立国家供养、个人收养、家庭寄养等多样化机制,实现收养登记要件、材料出证、信息资料收集储存微机化管理,收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六)重大项目

1、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3年底前完成所有社区用房建设,确保每个社区服务用房面积不少于200 平方米。力争2015年底前完成1个区级社区服务大厅,13个乡办社区服务中心,32个社区级社区服务站点,48个村级服务站点建设任务。

2、区福利中心及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敬老院、光荣院、残疾人护理院三院合一的福利中心建设。建筑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

3、民政信息化建设项目。(1)城市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投资规模50万元;(2)社区信息管理系统,投资规模30万元;(3)优抚安置、社会福利服务、婚姻登记、民间组织、殡葬服务管理系统建设,投资规模30万元;(4)民政局办公系统投资规模15万元。以上项目所需资金通过争取省市专项资金、财政列支和自筹等方式解决,期内分步建成。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各级政府将民政事业重大项目建设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将各项民政事业费投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探索建立稳定的民政事业资金投入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民政资金支持,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民政事业,以改革民政行政体制和资金投入机制为主要内容,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

(二)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保障机制。在国家和省市相继出台城乡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和文件的基础上,抓紧相关制度的建立、完善、衔接和落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并落实社区服务、社会福利、退役士兵安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其他民政地方性法规政策,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强化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廉洁公正的执法队伍,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建立民政工作现代化运行机制。建设以城市低保信息管理系统、社区信息管理系统为主体,基本涵盖民政大部分业务的信息管理系统,构筑面向新世纪的全区民政信息网络,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资源信息化、传输网络化和管理科学化。通过实施与重点业务相结合的“数字民政”工程,建成覆盖全区的民政电子政务系统,提高民政工作效能和水平。

(四)建立一体化强势民政队伍和民政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机构建设,协调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在各乡(镇)加强民政办公室工作,配齐、配强乡镇、社区基层民政部门工作力量,落实好基层民政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以为民、务实、清廉、高效为内容,不断强化对各级民政工作人员及社区、村委会干部民政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工作,不断壮大民政工作力量,逐步形成以社区、乡(镇)民政办为基础的区、乡(镇)一体化强势民政管理机制,推动和保障全区民政事业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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