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大祥经济和信息化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围绕推进全区工业化进程和坚持新型工业化方向,为政府研究有关政策法规,提供参考建议,综合管理全区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区属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
(二)负责全区工业系统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三)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全区工业结构调整,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研究和规划全区工业产业投资布局;依法组织实施工业企业的准入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以及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组织拟定全区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及技术推广;实施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消化吸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负责管理地方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含利用外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并组织实施;研究和规划全区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
(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小巨人”工程,引导企业发展;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归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拟定政府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七)研究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拟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政策,依法组织协调利用清洁生产工作;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工业环境保护;制定推进全区循环经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组织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全区信息化建设。
(九)制订全区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根据国家、省统一规划,协调、配合全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它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委、区政府批准的《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区委办公室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邵大字【2015】54号)和《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大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政发【2015】103号),设立大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其内设机构。大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行政编制5人,实际7人;事业编制1人。退休人员4人。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邵阳市大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大祥区经信局没有设立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349.62万元,比上年增加59.59%。总支出382.3万元,比上年增加199.64%。因2017年新增工业发展资金100万元、3个企业专项技术改造资金60万元,增加了相关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34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3.9万元,比上年增加166.99 %。其他收入15.72万元,比上年减少83.28%。2017年新增工业发展资金100万元、3个企业专项技术改造资金6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3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4万元,比上年增加3.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8万元,比上年增加5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8万元,比上年增加18.2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97.27万元,比上年增加254.25%。住房保障支出4.38万元,比上年增加18.7%。其他支出32.55万元,上年无其他支出。主要原因是受工资改革、公务用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政策影响,增加相关费用,另新增工业发展资金100万元,技术改造资金60万元。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33.9万元,比上年增加166.99%。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因新增工业发展资金和技术改造资金160万元。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349.74万元,比上年增加179.66%。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原因是受工资改革、公务用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政策影响,增加相关费用,支付工业发展资金和技术改造资金140万元。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4万元,比上年增加15.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8万元,比上年增加5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8万元,比上年增加18.2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97.27万元,比上年增加254.25%。住房保障支出4.38万元,比上年增加18.7%。主要原因是受工资改革、公务用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政策影响,增加相关费用,支付工业发展资金和技术改造资金14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3.9万元,比上年增加166.9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9.74万元,比上年增加179.66%。主要原因是受工资改革、公务用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政策影响,另我局新增安全生产和质量两项新工作,增加相关费用,支付工业发展资金和技术改造资金14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3.9万元,比上年增加166.99%。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192.9万元,比上年增加54.25%。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141万元,上年无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主要原因是受工资改革、公务用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政策影响,增加相关费用,支付工业发展资金和技术改造资金140万元。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9.74万元,比上年增加179.66%。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4万元,比上年增加15.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8万元,比上年增加5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8万元,比上年增加18.2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97.27万元,比上年增加254.25%。住房保障支出4.38万元,比上年增加18.7%。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08.74万元,比上年增加66.9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51万元,比上年增加98.27%。商品和服务支出67.15万元,比上年增加27.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08万元,比上年增加21.61%。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2万元,上年无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项目支出141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其中: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41万元,上年无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主要原因是受工资改革、公务用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政策影响,我局新安全生产和质量两项工作,增加相关费用,另新增工业发展资金和技术改造资金160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82万元,决算数为4.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1.81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95万元,公务接待87批次481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3.18万元,邵阳市大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邵阳市大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89.15万元。比2016年增加36.51万元,2017年我局新增安全生产和质量工作,外聘人员2名,增加了相关的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是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决处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7年部门决算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二是决算中项目绩效开展情况。2017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推新工作会议精神,以区委、区政府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为统领,紧紧围绕“二中心一枢纽”战略,加大两化融合力度,推进项目建设,实现工业经济三量齐升(总量扩大、增量增长、质量提升)的总要求,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着力扩大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量,培育产业集群,着力加强推进两化融合力度,促进全区工业经济稳步发展。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_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企业政策性补贴:反映对企业的政策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