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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教育科技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文件名称: 大祥区教育科技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030003/2018-0041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18-08-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8-08-13 效力状态:

一、主要职能  

   大祥区教科局是大祥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教育、科技事业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教育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  

2. 综合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等工作,依法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3. 负责制定全区年度招生计划;制定初中阶段招生规定,并组织指导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  

4. 负责提出我区每年教育经费计划的建议,管理使用区级教育经费。检查督促各校贯彻落实政府教育拔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要逐步增长,切实保证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的“三个增长”情况。负责和指导全区教育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  

5. 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各校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评聘管理工作,并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职务制度和表彰奖惩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6. 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制定和区政府批转的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  

7. 管理局机关和局下属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奖惩、任免和教育管理工作。  

8. 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9. 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区委的有关规定,并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10. 按照学校类型分别承担社会力量办学的备案、审批、审核、年检评估工作。  

11. 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12.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3. 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指导教育学会、民办教育协会、教育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工作。  

14. 组织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和稳定工作,并协同政法部门治理好校园的周边环境,及时妥善处理学校的突发事件。  

15. 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教育科技局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及48所中小学校。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5,418.31万元,比上年增加19.73%。总支出23,716.25万元,比上年增加11.72%。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 年收入25,41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324.31万元,比上年增加19.9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万元,比上年减少24.19%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 年支出23,71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51万元,比上年增加35.39%。教育支出23416.74万元,比上年增加12.67%。科学技术支出43万元,比上年减少66.56%。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比上年减少50%。农林水支出2万元,上年无农林水支出。其他支出12万元,比上年减少90.63%(政府性基金94万元暂未拨付)。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5418.31万元,比上年增加19.73%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24.31万元,比上年增加1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万元,比上年减少24.19%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23716.25万元,比上年增加11.72%。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51万元,比上年增加35.39%。教育支出23416.74万元,比上年增加12.67%。科学技术支出43万元,比上年减少66.56%。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比上年减少50%。农林水支出2万元,上年无农林水支出。其他支出12万元,比上年减少90.63%(政府性基金94万元暂未拨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324.31万元,比上年增加19.9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716.25万元,比上年增加12.37%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324.31万元,比上年增加19.99%。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22180.31万元,比上年增加5.19%。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3144万元,比上年增加16894.59%(上年的维修改造资金1998万元全列基本支出收入。)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716.25万元,比上年增加12.37% 按功能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51万元,比上年增加35.39%。教育支出23416.74万元,比上年增加12.67%。科学技术支出43万元,比上年减少66.56%。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比上年减少50%。农林水支出2万元,上年无农林水支出。其他支出12万元,比上年增加200% 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1294.94万元,比上年增加0.9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1744.94万元,比上年减少7.66%。商品和服务支出3101.72万元,比上年增加31.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48.28万元,比上年增加7.48%。项目支出2421.31万元,比上年增加12988.16%(上年的维修改造资金 1998 万元列基本支出)。其中:基本建设支出2421.31万元,上年无基本建设支出。上年未填列项目支出。    

六、 三公 经费决算情况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93万元,决算数为6.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0.7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8.2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5.5万元,公务接待125批次682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8.26万元,邵阳市大祥区教育科技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 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94万元,比上年减少24.19%,年末结转和结余94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 年邵阳市大祥区教育科技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3101.72万元。比2016年增加734.09万元。2017年中小学人数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学校的修缮费在此填列。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2177.28万元,其中:货物94.91万元;工程2082.37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2177.28万元,其中:货物94.91万元;工程2082.3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2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 年保障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目标,用于项目支出的经费2421.3万元,主要为:一般行政管理事物2万元,教育管理事物14.93万元,小学教育1388.3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8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57.79万元,大型修缮689.2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更新120.35万元),学前教育37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5.79万元,大型修缮278.24,校车购置36.97万元),教育附加费安排的经费支出 1000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650万元,大型修缮35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6万元。

通过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掌握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监管,规范财政资金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指导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实际完成    

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化、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加快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化,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显著提升。    

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显著提升。    

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项目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区公民办学校106所,学生4.4万人.    

   

保证了各阶段学生顺利入学  

   

   

   

质量指标    

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扩大办学资源.    

   

办学质量显著提高,扩大了办学资源.    

   

   

   

时效指标    

2017 年按规划进度实施.    

   

2017 年按规划进度实施.    

   

   

   

成本指标    

有效使用教育资金。    

   

有效使用教育资金。    

   

   

   

项目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为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基础服务。    

   

为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基础服务。    

   

   

   

社会效益    

指标    

保障各级各类适龄学生顺利入学。    

   

保障各级各类适龄学生顺利入学。    

   

   

   

生态效益    

指标    

建成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标准化学校。    

   

建成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标准化学校。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为社会发展持续提供人力资源。    

   

为社会发展持续提供人力资源。    

   

   

   

满意度    

指标    

办成社会认可,人民群众满意的优质教育。    

   

社会认可,人民群众满意度高。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评价等次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_  

教育支出(类):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_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_  

助学金: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附件:2017年度教育科技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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