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祥区火车南站街道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 索 引 号:
4305030003/2018-00018 - 公开类型:
- 公开机构:
- 公开日期:
2018-08-16 10:35 - 名 称:
大祥区火车南站街道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 文 号:
- 主 题 词:
一、 主要职能
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是大祥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区政府直接领导,行使区政府赋予的权力,负责辖区内经济建设、城市管理、计划生育、社区服务、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救济保障、综合维稳等行政管理工作。下设六个社区。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和法规及上级政府的决定,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管理街道经济工作,制订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搞好辖区内城市环境管理工作,搞好社区服务、社区文化、民政社保和其他社会管理工作。
(四)负责指导,帮助辖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提高自治能力。
(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人事人才的管理和代理服务、下岗失业人员安置、社会保障、低保等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民事调解、法律服务、来信来访等工作。对违法青少年和刑事解教人员进行帮教化和协调安置。
(七)负责本街道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指标,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负责做好双拥共建、优抚、残联、退联、民兵、征兵等工作。
(九)负责指导辖区内企业转制及材料上报工作,做好辖区内企业、职工遗留问题的处理。
(十)负责人大代表选举和人大换届、提案落实和文秘联络等工作。
(十一)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就业等各项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邵阳市大祥火车南站街道部门决算包括街道和社区,街道下设以下部门: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经济发展和经营管理办公室
3、社会事务办事室,负责民政、移民、民族宗教、社会保障、教育科技、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
4、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矛盾调处等工作职责。
5、设立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依法履行贯彻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的各项任务的职责。
6、设立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建设等职能。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511.54万元,比上年增加2.54%。总支出2,054.76万元,比上年减少13.24%。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2,51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50.54万元,比上年减少2.03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万元,比上年增加222%。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2,054.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8.43万元,比上年减少22.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68万元,比上年减少7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55万元,比上年减少0.71%。城乡社区支出480.59万元,比上年增加13631.14%。农林水支出13.62万元,上年无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2万元,上年无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56.61万元,比上年增加13.72%。其他支出36.28万元,比上年增加6.71%。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511.54万元,比上年增加2.5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0.54万元,比上年减少2.0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万元,比上年增加222%。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2054.76万元,比上年减少13.2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3.76万元,比上年减少18.8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万元,比上年增加373.53%。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8.43万元,比上年减少22.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68万元,比上年减少7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55万元,比上年减少0.71%。城乡社区支出480.59万元,比上年增加13631.14%。农林水支出13.62万元,上年无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2万元,上年无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56.61万元,比上年增加13.72%。其他支出36.28万元,比上年增加6.71%。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50.54万元,比上年减少2.0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93.76万元,比上年减少18.87%。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50.54万元,比上年减少2.03%。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1411.79万元,比上年减少41.16%。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938.75万元,上年无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93.76万元,比上年减少18.87%。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8.43万元,比上年减少22.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68万元,比上年减少7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55万元,比上年减少0.71%。城乡社区支出347.59万元,比上年增加9831.14%。农林水支出13.62万元,上年无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2万元,上年无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56.61万元,比上年增加13.72%。其他支出8.28万元,上年无其他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955.01万元,比上年减少59.0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7.31万元,比上年减少47.91%。商品和服务支出69.49万元,比上年减少88.4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8.21万元,比上年减少51.58%。项目支出938.75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8万元,上年无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536.39万元,上年无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1.33万元,上年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42.56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79万元,决算数为5.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2.79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4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09万元,公务接待67批次316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6.17万元,邵阳市大祥火车南站街道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年初结转和结余16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161万元,比上年增加222%,本年支出161万元,比上年增加373.53%,基本支出48.76万元,比上年增加43.41%,项目支出112.2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万元,与上年基本一致。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邵阳市大祥火车南站街道单位性质为其他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体育中心邵水西路项目于今年5月正式启动,红线内征地74亩,过渡房搬迁15户,合法正房10户,厂房1处,在今年6月份已全部征拆签约倒房工作,土地款和房屋补偿费已全部发放到位。交通枢纽金山路项目红线内征地50亩,过渡房搬迁29栋30户,共计3332平方米,迁坟16座。45#地的水改工作正在顺利推进。全年累计处理数字案件3536起,协调处理各类投诉案件达到530余起,市民满意度达到95%。全年共侦破违法犯罪案件190余起。刑拘65人,行政拘留220人,强制戒毒43人,摧毁组织卖淫团伙9个,破获贩毒案件11起,打击盗窃团伙3个。共计排查出矛盾纠纷56起,主要是征地拆迁以及涉法涉诉案件。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六社区同步拉网式清查,采集流动人口信息6000余条,新增录入1300余人,信息反馈及时率100%、入库率96%以上、准确率95%以上。信息采集更新及时,动态管理服务到位。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