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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大祥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采购预算
25、购买服务
26、单位新增资产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全区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3、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工作;参与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
5、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县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
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7、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比照西部开发、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和湘西地区开发的政策措施;落实国家、省扶贫攻坚规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8、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9、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牵头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10、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能源体制改革,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区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上报全区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区内石油和天然气储备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全区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相关重大科技项目。
11、编制和执行全区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国家和省下达的农产品生产成本和收益情况调查、负责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定价权限范围内的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成本监审。
12、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13、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14、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
15、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6、研究提出全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全区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区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17、管理全区重要消费品储备和救灾物资储备,负责区级储备行政管理。监测重要消费品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
18、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根据国家、省、市和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1、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有关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优化经济环境政策,构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全区经济发展环境的监督检查工作。
23、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大祥区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9人,实有人数27人。内设股室6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招标投标股、计划产业综合股、社会交通能源股、价格调控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6个股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祥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度本部门收入预算393.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3.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与上一年度持平。
(二)支出预算:2023年度本部门支出预算393.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5.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73万元。支出与上一年度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93.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5.44万元,占77.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5万元,占9.22%;卫生健康支出25.93万元,占6.59%;住房保障支出25.73万元,占6.5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度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39.9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度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3.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3.4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安全、优化营商环境、人防国动、经济指标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6万元,预算与上一年度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度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9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94万元,项目支出53.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