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统一登记号: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效力状态: |
2019年大祥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编制说明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基本流程(试行)>的通知》(湘财综【2015】28号)与《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湘财综【2017】42号)文件精神,要求各部门结合年度工作实际需要和年度预算编制要求,编制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与年度预算同步进行。
一、 编制范围
区本级行政机关单位和参公单位
二、编制原则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精神,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应当在既有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对预算已安排资金且明确通过购买方式提供的服务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对预算已安排资金但尚未明确通过购买方式提供的服务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转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
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项目的基本情况
2019年我区区直机关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项目33个,预算总金额6833万元。其中技术服务22个,金额832万元;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项目9个,金额181万元;社会管理服务类项目2个,金额5820万元。
附件: 2019年购买服务表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