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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1、部门基本概况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7、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表
11、专项经费支出预算表
12、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13、部门预算经济科目支出汇总表
14、部门(政府)预算经济科目支出汇总表
1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6、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本辖区内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履行城市管理主体责任,按照“执法重心”下移和“属地管理原则”,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物和设施。
2、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违反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不含城市燃气、城市用水,城市路灯,渣土,大型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市区经营、作业生产超标噪音的行政处罚权;在城市人口集中区因焚烧、运输和经营餐饮等行为而产生有毒、有害气休或烟尘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行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 (不含大型户外广告)行为以及对影响市容的破损、残缺广告的所有者或經营者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城市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及占道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区内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規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在城区违法违规养犬、算命等影响治安和城市管理秩序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9、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和水城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根据大政办发[2017]72号文件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大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区市容环境卫生局合并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内设机构9个,即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装备股、政策法规股、督查股、考评股、行政处罚中心、数字化城管监督管理中心、纪检监察股。下设6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规划执法大队、建设房产执法大队、综合执法一、二、三大队和环卫服务中心。以上5个执法大队和环卫服务中心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人员编制数289个,其中行政编80个,事业编209个。实有在职人数223人。
大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级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大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57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71.6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无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入较去年增加64.38万元,主要是工资晋级、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57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8.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41.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5.0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4.38万元,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及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5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4.9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2150.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4.38万元),项目支出86.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84.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环卫专项支出48.6万元,主要用垃圾中转站、环卫作业车辆运行维护及临时用工等方面支出;城管专项支出38.1万元,主要用于专项集中整治蓝天保卫战等方面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部门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4.3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6.56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无变化,主要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措施,严格执行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8万元,其中:采购货物121万元、采购工程支出5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共有车辆2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4.9万元,专项支出86.7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表
11、专项经费支出预算表
12、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13、部门预算经济科目支出汇总表
14、部门(政府)预算经济科目支出汇总表
1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6、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