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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扶贫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
邵大扶组字【2020】23号
区扶贫办:
你办按照省财政厅下发的湘财预【2020】62号文件及邵阳市财政局下发的邵财预【2020】48号文件精神要求上报的《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申报表》已收悉。经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你办下达到各乡街道项目实施单位。为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范管理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省、市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专款专用、公告公示”的原则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计划,项目实施必须具有带贫机制与带贫人数,产业项目效益分红必须有协议且分红不得低于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的40%(可以分1-3年执行,第一年分红不低于8%),对于带贫机制不确定,带贫成效不明显的项目,乡镇街道核实需调整的项目在项目资金下达一个月内报区扶贫领导小组同意予以调整。要加大对项目实施的指导、验收和资金管理力度,对按申报地点实施、未按申报规模实施、工程质量不达标等问题限期整改,对挤占、截留、套取、挪用、调项、贪污等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还要扣减下年度资金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