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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蔡锷乡 2016 年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一、基本情况
蔡锷乡人民政府是大祥区政府的下一级政府机关,受大祥区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受本区政府依托,对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社会治安、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职能。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和落实党在城市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乡村稳定和谐发展。
2、拟定区域内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市场经济系建设,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形成地域产业特色;加强市场信息服务,促进居民增收。
3、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处理来信来访,维护社会稳定;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维护社会主义公平公正,保障居民、法人和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扶助残疾人、孤寡老人、五保户等弱势群体。
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扩大基层民主;推进村级事务、财务公开;推动村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社会。
5、配合财政部门管理使用好下拨的行政事业性经费,监督管理使用好各类专项资金;努力做好民政、教育、体育、卫生、安全生产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
6、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办理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二)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经济发展和经营管理办公室
3、社会事务办事室,负责民政、移民、民族宗教、社会保障、教育科技、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
4、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矛盾调处等工作职责。
5、设立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依法履行贯彻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的各项任务的职责。
6、设立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建设等职能。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情况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21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005.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万元。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1.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3%;项目支出7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公共安全支出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城乡社区支出支出8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农林水支出23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住房保障支出2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其他支出195万,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424.6万元。其中:
“政府办公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6年度决算271.8万元,“行政运行”(项)2016年度决算213.8万元,主要是用于职工工资及津贴发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度决算20万元,“专项业务活动”(项)2016年度决算35万元,“信访事务”(项)2016年度决算3万元。主要用于矛盾信访调解。“组织事务”项7万元,主要用于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治工作开展。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2016年度决算113.5万元。
“人力资源事务”(款)2016年度决算21.3万元,“公务员考核”(项)19.3万元。主要用于年终绩效考评。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2016年度决算28.19万元,其中:
“医疗保障”(款)2016年度决算20.69万元,“医疗保障”(项)2016年度决算20.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及医疗救助。公共卫生支出7.5万元,主要用计生事务开支。
其中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61.79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5、“农林水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237.2万元,其中:
“农业”(款)2016年度决算37万元,“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016年度决算1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工作。“农村道路建设”项决算15万元。
“林业”(款)2016年度决算10万元,“水利”(项)2016年度决算138.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产水渠、山塘硬化建设
“农村综合改革”款46.59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46.59万元主要用于村级运转、阵地建设等
6、“住房保障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22.2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其中“城乡社区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24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度决算支出24万元;
“其他支出”2016年度决算支出186万元,主要用于村级项目建设。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41.3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等;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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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大祥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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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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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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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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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决算 |
8.65 |
0 |
4.55 |
0.00 |
4.1 |
1.7 |
1.87. |
0.5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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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大祥区蔡锷乡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乡本级。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6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4.55万元。比上年的5万元减少0.8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单位、部门。公务接待25批次,公务接待21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决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4.1万元,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8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53万元, 2016年实有公务用车1辆。
2016 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86.2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89.6万元,其中:汽车1辆,17.38万元(未折旧);房屋固定资产267.2万元,其他5.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