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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大祥区城北街道办 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大祥区城北街道办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大祥区城北街道办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决算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大祥区城北路街道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1.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道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
5.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6.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
7.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自有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8.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1、城北街道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经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办公室、文化体育卫生服务站、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安监环保服务站、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站、财政所。
2、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21人,实有人数85人,其中在职83人,经费自理社区退休人员2人。
城北街道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大祥区城北街道本级。
第二部分 城北街道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城北街道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1540.46万元,比上年总收入1196.09万元增加了344.37万,年初结转和结余241.06万,总计1781.52万。2018年本年支出1665.13万元,比上年总支出1266.79万元增加了398.34万,年末结转和结余116.38万,总计1781.52万。原因是由于街道加大对环境整治、蓝天保卫战、河长制等项目建设的力度,加大了资金的投入及增加了棚户区改造资江南岸工程建设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540.4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60.29万元,占收入合计55.8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707.90万元,占收入合计45.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51万元,占收入合计3.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27.51万元,占收入合计1.79%;城乡社区收入28万元,占收入合计1.82%;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收入合计0.13%;住房保障收入25.88万元,占收入合计1.68%;其他收入680.16万元,占收入合计4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合计1665.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3.69万元,占支出合计44.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万元,占支出合计3.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51万元,占支出合计1.65%;城乡社区支出28万元,占支出合计1.68%;农林水支出15.48万元,占支出合计0.93%;住房保障支出25.88万元,占支出合计1.55%;其他支出773.58万元,占支出合计46.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860.29万元,比上年927.6万减少7.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2.29万元,比上年862.6万减少2.3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万元,比上年65万元减少72.31%。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909.56万,比上年总支出1029.17万元减少11.6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3.69万,比上年964.17万元减少22.8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万元比上年65万元减少72.31%。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3.69万元,比上年725.98万增长了2.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万,比上年119.44万元减少了5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51万,比上年35.48万元减少22.46%。城乡社区支出28万,比上年23万元增长21.74%。农林水支出15.48万元,比上年13.48万元增长了14.84%。住房保障支出25.88万元,比上年23.79万增长了8.79%。其他支出18万元,比上年88万减少79.55%,原因是公益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91.56万元,比上年927.6万减少3.89%。其中:基本支出645.76万元,占支出比例72.43%,比上年755.14万元减少109.38万元,减少14.48%;项目支出24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27.56%,比上年107.46万增加了138.34万元,增长比例为128.73%。增长原因是社区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9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3.69,占支出83.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万元,占支出5.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51万元,占支出3.09%;城乡社区支出28万元,占支出3.14%;农林水出支15.84万元,占支出1.78%;住房保障支出25.88,占支出的2.9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91.5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了504.24万元,增长了13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3.6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了412.01万元,增长了124%,主要原因是人员超编及社区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了51万元,增加了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5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了2.25万元,减少了7.5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计生的投入;城乡社区支出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了28万元,增长了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农林水支出15.4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了15.48万元,增长了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住房保障支出25.8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liu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72.43%;项目支出24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27.57%。
人员经费合计54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61.5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4.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56.61%;公用经费支出97.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0.93%,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4.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0.5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 三公 ”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3.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1.2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了0.76万元,减少了38%,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公务接待费1.82元,比年初预算减少了1.18万元,减少了33.3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1.24万元,为一辆城管执法用车的燃油费、保险及维修费用上,比上年0.68万元增加了0.56万元,增长比例为56%,原因是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从其他资金中支出。2018公务接待费1.82万元,接待批次58批次455人次。比上年2.41万元减少了0.59万元,减少了24.48%。我单位继续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万元,均属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收入。支出18万元,均属于社区下拨款。
九、关于 2018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8〕3号)文件要求,湖南省政协办公厅组织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团结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大祥作出积极贡献。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细化;
(2)预算完成率有待提高;
(3)预算控制率有待降低;
(4)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存在调剂使用的情况。
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提出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1.细化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编制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细化预算管理,从严控制年中追加预算规模,减少频繁追加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在合理范围内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2.规范各项支出,严格按批复执行预算
建议严把费用开支,严格按照预算项目支出,避免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需调剂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并加强预算分析,将预算管理情况纳入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
3.规范制度执行,确保资产资金安全
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单位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保持账实相符。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说明情况,按管理权限及时作出处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邵阳市大祥区城北路街道单位性质为其他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 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有城管执法车一辆,于2017年1月已移交大祥区公车管理办管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_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_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事业单位补贴:反映对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