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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板桥乡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板桥乡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板桥乡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板桥乡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宣传、贯彻、执行和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 “ 三农 ” 权益,促使农村基本经济制和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2 、拟定区域内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市场经济系建设,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形成地域产业特色;加强市场信息服务,促进农民增收。
3 、编制乡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发展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卫生、生态环境等乡镇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为村民提供政策、科技、就业技能、劳务输出培训等服务;落实惠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
4 、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 “ 一站式 ” 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处理来信来访,维护社会稳定;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维护社会主义公平公正,保障居民、法人和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扶助残疾人、孤寡老人、五保户等弱势群体;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收集上报辖区的乡情民意。
5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推进村级事务、财务公开;推动村级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社会。
6 、配合财政部门管理使用好下拨的行政事业性经费,监督管理使用好各类专项资金;努力做好城市管理、民政、教育、体育、卫生、乡村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各项工作。
7 、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办理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板桥乡内设机构包括:
1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务、政务、群团、综合协调、应急、统计等工作职责。
2 、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研究指导乡镇组织的设置和调整工作、指导本乡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负责本乡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管理使用。
3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农村经济、工商业、金融业、民营企业、招商引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资产监督包括村级财务、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指导和管理职责。
4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移民、民族宗教、社会保障、教育科技、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
5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矛盾调处、应急管理等工作职责。
6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辖区国土规划、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板桥乡 2018 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板桥乡本级。
第二部分 邵阳市大祥区板桥乡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附后)
第三部分 板桥乡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本年收入 3732.29 万元,比上年增加 103.29% ,年初结转结余 922.67 万元,总计 4654.96 万元, 2018 年本年支出 3644.54 万元,比上年增加 83.43% ,年末结转结余 1010.42 万元,总计 4654.96 万元。主要原因:财政收入增加,增加了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以及综合服务大楼专项经费;人员经费增加,单位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年收入 3732.2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092.61 万元,占收入比例 29.27 % 。其他收入 2639.68 万元,占收入比例 70.73%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支出 3644.54 万元,其中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04.47 万元,占总支出 24.15% 。公共安全支出 10 万元,占总支出 0.2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5 万元,占总支出 0.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7.77 万元,占总支出 0.71% 。城乡社区支出 89 万元,占总支出 2.3% 。农林水支出 190 万元,占总支出 5.07% 。交通运输支出 2 万元,占总支出 0.0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7 万元,占总支出 0.45% 。住房保障支出 27.94 万元,占总支出 0.74% 。其他支出 2365.87 万元,占总支出 63.18% 。
四、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 1092.61 万元,比上年减少 12%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040.61 万元,比上年减少 33.53%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2 万元,比上年减少 72.92% 。原因是上年将本级横向拨款计入财政拨款收入。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 1459.68 万元,比上年减少 18.8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15.68 万元,比上年减少 38.8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44 万元,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原因是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15.68 万元,比上年减少 38.81% 。 减少原因是压缩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15.6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04.47 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度支出的 74.4% 。公共安全支出 10 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度支出的 0.8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5 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度支出 0.9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7.77 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度支出的 2.28% 。城乡社区支出 89 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度支出的 7.32% 。农林水支出 190 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度支出的 15.63% 。交通运输支出 2 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度支出的 0.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7 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度支出的 1.4% 。住房保障支出 27.94 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度支出的 2.3%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15.68 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 810.22 万元,增长 199.82%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904.47 , 346.44 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 558.03 万元,增长 161.07% ,原因是 财政收入增加,增加了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以及综合服务大楼专项经费; 增加了村级专项资金, 人员经费增加,单位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高。公共安全支出 10 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 10 万元,增长 100% ,原因是年初无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5 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 11.5 万元,增长 100% ,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7.77 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 3.31 万元,减少 10.64% ,原因是减少了计生投入。城乡社区支出 89 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 89 万元,增长 100% ,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农林水支出 190 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 190 万元,增长 100% ,原因是年初无预算。交通运输支出 2 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 2 万元,增长 100% ,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7 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 17 万元,增长 100% ,原因是年初无预算。住房保障支出 27.94 万元,比年初预算一致。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 739.41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0.82%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90.51 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105.8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信访维稳、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4.25 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等。其他资本性支出 8.79 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4.7万元,完成预算的 67.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4 万元,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预算的 76.5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次数及标准,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3 万元,支出决算为 1.64 万元,完成预算的 54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及燃油费减少,与上年相比增加 1.63 万元,增长 99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车运行纳入公车平台管理,而公车运行费用2018年由本乡承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3.06 万元,占 6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1.64 万元,占 35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3.06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宾147批785人次,主要是干部加班发生的开餐。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6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本单位更新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4 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及燃油费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 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 52 万元 , 比上年减少 72.92% 。 2018 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支出 244 万元,比上年增长 27% 。
九、关于 2018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 年板桥乡财政所部门整体支出完成了绩效目标 ,基本达到了预计效果,推进了全乡整体工作的发展。
1 、按时完成了本乡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2 、抓好了财源建设,重点扶持了乡特色农庄发展,带动财政增收;交通路网、水利设施、农网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完成。
3 、加大了支农力度,打好了精准脱贫攻坚战。充分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条件。
4 、加强了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能干事的高素质财政队伍。办事效率高,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时间短,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高。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邵阳市大祥区板桥乡单位性质为其他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 10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_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 三公 ” 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_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 ( 见习期 ) 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 ( 护 ) 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