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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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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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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义务教育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教育法律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公开主体
板桥乡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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