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祥区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注册公告
- 索 引 号:
4305030003/2021-00583 - 公开类型:
- 公开机构:
大祥区 - 公开日期:
2021-06-16 21:34 - 名 称:
大祥区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注册公告 - 文 号:
- 主 题 词:
为保证2021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注册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 《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 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 我区只接收①幼儿园教师资格;②小学教师资格;③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申请。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大祥区行政区域内。
3.按 照 《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大祥区教育局。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5)网上申报的时间为:
春季批次: 6月11日-6月25日;
秋季批次: 10月11日-10月22日。
2.现场确认
( 1 ) 申 请初中 及 以下 教 师资 格 的现 场 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现场提 交 材料审核确 认 时间: 6月28日—6月29日;现场提交材料审核确认地点:大祥区教育局政工股(敏州西路华夏方园学校旁边大祥区教育局512办公室)确认程序:①到政工股提交应交的纸质材料,审查合格后领取体检通知单;②携带体检通知单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③听从医生安排,体检完应检项目后可以等待体检结果,也可以无需等待体检结果,可自行离开返程;④如果体检有问题,请配合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如果拒绝参加复检,视为放弃本次认定,所有体检表由体检医院送达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无须体检人员送达。
(2)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仅限于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
③ 一 张 一寸 近 期免 冠 证件 照 , 与 在 中国 教 师资 格 网注 册 申报 上 传 的照 片 一致。
④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⑥ 教师资 格 认定机构指定的 县 级以上医院出具 的 当年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我区指定邵阳市大祥区医院分院原红旗医院(地址:邵阳市城南公园对面)为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联系人:舒院长18873938665,体检时间:春季:6月11日至—6月29日;秋季:10月11日-10月29日。
⑦《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
⑧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注 : 申请 人 在 进 行教 师 资格 认 定申 请 时 , 所需 材 料凡经 “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专家审查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成立教师资格专家检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4.颁发证书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应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证书签发时间:8月1日
证书领取时间:8月7日—8月8日。
三、其他事项
教师资格注册相关事项等待上级文件精神再适时公布。
邵阳市大祥区教育局
20 2 1 年 6 月 16 日